医院。
从小,就在医院的各个角落游来荡去,对手术室里提出来的一桶桶血肉模糊的东西就习以为常,和那些凄惨的哭声,
他还记得一件事情。
前几年被安排到一座城市的口腔医院进修,那个时候刚好枪毙了一个二十一二岁的犯人,枪毙完了以后,就把死去的犯人往隔壁小学里一个油漆斑驳的乒乓球桌上一扔。
没过多久,从申城来、杭州来的各个科的医生就在那瓜分,什么科都有。
什么挖心的、挖眼睛的.
那帮人谈笑风生,习惯了。
难道这些就不能写到里?
死亡、鲜血、冷漠.
就如明华所说的,用“冷漠、客观、简洁并暗含着讽刺意味的语言表现焦灼而忧虑的心灵。可以用冷峻的语言作“利斧”劈开蒙蔽人们眼睛的生活假象.”
想到这里,他笑了,看着下个不停的梅雨,从来没感觉到这雨是这么可爱。
因为,他看到他眼前那堵墙,轰然倒塌。
多年以后,他回忆说:
“在我即将沦为文学迷信的殡葬品时,是明华的那篇文章在川端康成的屠刀下拯救了我。我把这理解成命运的一次恩赐。”
这些已经成名或者即将成名的先锋作家们从方明华这篇文章中汲取着能量和营养,但有人却陷入困惑。
今天下午,方明华正在办公室准备下一期的讲课内容。
这次简单,主要是讲现代诗歌的写作技巧:
“现代诗是自由的,但并不代表音韵就不重要,句式的长短变化或者整齐,韵脚的和谐,就是美的一部分。这是从旧诗中得来的财富。”
“这是句式长短在诗歌中的作用,这使得诗歌富有节律感,即使现在失去了词的唱法,仍然读起来是朗朗上口的,这就是艺术的美。而在现代诗中,也有人从中得来了不少经验,一些好的诗人,他们的诗都有这样的特点。”
”譬如徐志摩、戴望舒的诗歌,现代的如舒婷的事,再譬如余光中的诗句。”
“真正的诗歌是艺术与理想的完美合一,是色彩、情感、音响、线条、张力的对应统一,是真、善、美的语言凝炼
方明华正在办公室里奋笔疾书,办公室门突然被敲开,进来的竟然是陆遥,夹着他那个万年不变的人造皮革公文包。
“陆大哥。”方明华站起来感到很惊讶。
“你不是去铜川写作了吗?怎么又回来了?贾哥让伱又要讲课?”
“不是,我突然静不下心了。”
“怎么了?”
方明好给他倒了一杯茶,然后坐在他对面。
“哎就是你前一次在西大礼堂里讲的那些东西。”陆遥长叹了口气继续说道。
“明华,我给你说过,我写的这部大长篇,是以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中期十年间为背景,写的是黄土地上一对青年兄弟奋斗的故事,典型的现实主义题材,我整整构思了三年,信心满满的开始。现在却突然感觉我写这些东西是不是过时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