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五日傍晚,沈知夏重新排年前六件棉衣的工。
排到第三遍,她才发现自己少算了三天。
不是漏了三天日期。
是把三天都当成“可以完整做衣服的日子”。
六日晚,得陪小满准备第二天送行。
七日一早,陆沉川去省城。
母女要去营门。
回来以后,铺子不可能像平日一样一早开。
从七日以后,接送也要重新按陈桂芝、托儿点和她自己排。
这些时辰原本都写在另一张生活表里。
她却在排工时,下意识把它们当不存在。
仿佛只要有缝,就能塞进衣服。
冯巧云看着她的表。
“又没真的晚。”
“现在没晚。”
“那你脸怎么像已经欠人三天?”
“因为取衣日已经写出去了。”
六件里,两件日期最紧。
钱嫂那件,第二天就要走亲戚。
罗嫂那件其实宽一点,晚一天也不耽误回娘家。
以前的沈知夏很可能直接选择熬夜。
两个晚上把空缺补上。
冯巧云也这么提。
“夜里踩两个钟头,不就回来了?”
沈知夏看着机头。
她当然能。
过去太会了。
别人睡,她做。
家务完了,她做。
孩子病过一阵,等退烧,她再把落下的全塞进夜里。
好像夜晚不是自己的时间。
只是一块可以无限借出去的布。
“不开通宵。”
“那怎么办?”
“明早去说。”
“还没晚就说?”
“现在说,他们能选。”
真正晚了再讲,对方只剩接受。
第二天,先去钱嫂家。
“我重排了一遍,后面时辰少算了。”
钱嫂脸立刻沉。
“我就是看你日期写得明白,才在你这儿做。”
“所以现在来。”
“我那天就要穿。”
“你的排到最前,原日交。”
“那别人呢?”
“另一户日子宽,我去问她愿不愿晚一天。”
钱嫂盯她:
“拿别人的日子填我?”
“不是偷偷挪。她不同意,我再想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