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十元还不清

十元钱进了账,没有进生活钱箱。

沈知夏把它夹进陆家返还账,连同陆建民的还款条一并封存。最终旧汇款总数尚未核清,这十元只能记为先还,不能先分配给哪一个具体月份。

陆建民盯着她写“余额待核”,不服:“木料早用了,房也没盖成。你到底还想要多少?”

“不是我想要多少,是查到多少、谁实际用了多少。你若能证明木料退了、钱回到账上,就把证据拿来。”

“都三年前了,哪有票?”

“没有票可以找卖木料的人、搬运人和当时账目。查不到的部分不乱算,查到的也不抹。”

陆建民说自己已经退让,要求嫂子当着许秀芹的面说明他不是偷钱。沈知夏答应说明目前事实:钱由周桂芬掌握,陆建民确实是木料和学艺支出的受益者;是否知道钱原属妻女专款,需要看当时谁告诉过他。她不会说他偷,也不会替他说完全不知情。

许秀芹恰好随三婶过来。她没有先问十元,而是看还款条上被划掉的封口句。

“这句是你写的?”

陆建民低声道:“我不想婚后还天天被人提。”

“那就把该查的在婚前查完。”许秀芹说,“不是让嫂子不提。”

她决定暂缓原定婚期。不是退婚,也不是拿婚事逼陆家一次还清,而是要求陆建民先完成三件事:把学艺收入记账,按月还实际受益款;婚房木料重新靠两人劳动攒,不再向长兄要;周桂芬日常照料由三兄妹轮值,不能结婚后全推给儿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