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2 / 2)

难道这样就拿他们没办法了吗?

第15章 吾乡何处(三)

陆秋白心电急转,顿时生出一个主意。

“顺娘,你家中的房屋田产一应等物,可在官府处做了归属变更登记?”

顺娘答道:“娘亲走的急,还未来得及去做登记。”

陆秋白喜道:“走,带上一应文书,我们这就去官府将你家中该登记在你名下的都去做好登记,这样一来他们就无话可说了,将来若是他们强抢,你也可以凭着这些东西堂堂正正上告。”

顺娘闻言立即回家将藏在隐蔽处的田契地契等物一一取出,带在身上,就要随着她二人去往县衙。

没想到她们才刚至县衙门前,就见村中一人正在县衙门口击鼓鸣冤。

好一个恶人先告状!

县令当即升堂,询问原告,那人正是顺娘母亲的兄弟,他将状纸递上,显然是有备而来。

县令接过状纸仔细阅读之后,一拍惊堂木,喝道:“大胆王顺娘!身为待嫁女,却不守妇道,孝期之内,竟然与人私通,可有此事?”

顺娘顿时被这一番喝问吓住,愣在堂下,半天没想起要反驳一句。

直到陆秋白率先驳道:“大人冤枉!”

顺娘这才如梦初醒,她没想到自己的亲舅,竟会如此颠倒黑白,以此诬告她!

她浑身颤抖着,磕头喊道:“草民冤枉!”

县令将状纸放下,沉稳道:“有何冤屈,细细说来。”

顺娘接道:“草民绝没有与人私通,请大人明察!”

她的舅父立即反驳道:“胡说!昨晚你便将这人留在你家中,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不是私通是什么!”

县令二拍惊堂木:“肃静!公堂之上,岂容尔等咆哮!”

陆秋白见状也出声替顺娘辩驳道:“大人容禀,草民昨日借宿,却并未与王顺娘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此事有我家姐姐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