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想改变命运,那唯有嫁人这一条路可走,别看辛长鹏现在回不了城,但以后的事谁说得准。”
“总之我相信,这根在哪里,那无论走到多远的地方,终究还是会回到自己出生的地方去,只要我能和辛长鹏结婚,那以后肯定能跟他回城去。”
“可要是辛长鹏不愿意带你回城,到时候想跟你离婚撇开你呢?”程春丫又说道:
“呵!”康彩云冷笑说道,“光脚不怕穿鞋的,他辛长鹏只要跟我康彩云结了婚,那他这一辈子就休想撇开我,把我给惹急了,他辛长鹏就能有个好的。”
“况且再说了,就辛长鹏的德性,这认真说来,其实也就是个怂蛋,想拿捏他轻易得很。”
“不然知青院又不是只有他一个男知青,可我为什么还要选择他。”
“还不是因为,我非常确定能把他辛长鹏拿捏得死死的,只要他辛长鹏跟我结婚,那他就跟是我手掌里的孙猴子似的,再怎么蹦跶,也逃不出我的五指山。”
程春丫……
这还真是个思想超前又自信,而且还是个非常聪明的女孩子。
这样的女孩子目标明确,很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在后世像这样的女孩子,一般都不会把自己的人生过得太差。
而在现在这样的年代,程春丫相信康彩云也不会把自己的人生过得太差。
难得啊!难得。
程春丫穿了两个年代小世界了,再加上现在这个小世界,总共已经穿了三个年代小世界了。
可却第一次碰到如此有人格魅力的人。
是的,在程春丫眼里,人为了让日子过得好一点,只要在不违背道德的情况下努力去争取,那都是值得让人去欣赏的。
当三个人来到村大队时,康彩云就和程春丫两个人分开了。
而一些婆子看到了康乐文,就马上围了过来。
“三儿啊!不错嘛!都知道陪未来的媳妇来领工具了。”
“三儿啊!没想到你还挺会讨媳妇开心的,跟你比起来,我家那臭小子就逊多了,这都跟媳妇订婚了,可却根本不知道去讨没过门的媳妇开心。”
“那是,我可是很聪明的,”康乐文骄傲说道,“程知青可是我的媳妇,她说的话我当然要听,只要我听话,那程知青肯定就开心。”
“婶子们,我从今天开始,可是就要跟程知青下地学干活,怎么样,我是不是很听话,很乖巧。”
“是是是,三儿最听话,最乖巧了,”一个婶子乐呵呵说道,随即就看着程春丫问道,“程知青,你真的要带三儿下地干活啊!”
“哎呦喂!这怎么能行呢?三儿从小就没有干过重活,白白净净的,细皮嫩肉的,这哪受得了下地干活的苦哟!”
“是啊!程知青,”又有人接着说道,“带三儿到地里玩玩就得了,可别真的使唤他干活。”
“不然要是三儿给中暑了,又或者手上给起了水泡,那还不得让人心疼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