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航想了想,还是决定在梁市长不忙的时候,专门跟他汇报了这件事情。
像这件事,如果他独自跟中院打招呼,对方一定会卖他面子,轻轻松松在二审中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但是,他不能那么做。
因为他是梁市长的影子和化身。
不能瞒着梁市长做任何事情,这是他的原则,也是他安身立命的根本。
如果没有忠诚,那对梁市长来说,他还有什么价值?
梁江涛认认真真听完李航的汇报,陷入了沉思。
李航这个同学的遭遇,应该说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
法院之所以这么判决,排除法官受贿的前提下,那就是为了所谓的息事宁人,保护所谓的弱势群体。
在当前的社会中,无论是执法机关还是审判机关,都有一个倾向,那就是过度保护所谓的弱势群体。
这个有一个心照不宣的好处,那就是更有利于维稳。
因为光脚都不怕穿鞋的,弱势群体往往容易闹。
比如说,在交通事故中,即便是行人违章,也会判车辆责任。
这样做,美其名曰,重视社会效果,或者说是在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中取一个平衡。
短期内或许维护了公平正义,但从长远来看,这样枉顾基本的事实和对错,偏袒一方,绝对是不可取的!
因为如果法律不能做到公平公正,那就没有生命力了,大家也都不会真心相信乃至信仰,最终当然也维护不了公平正义。
“李航,这个案子很有意义!这样!你让大三长明天来找我,我跟他们好好说道说道。”梁江涛指示道。
不止这个案子有价值,而且李航的应对也很不错。
没有瞒他任何事,进一步说明了他的忠诚可靠,也证明了自己选人用人的眼光。
梁江涛觉得还挺得意的。
李航一愣,旋即称是。
这个小小的案子,需要惊动大三长吗?
再说,这件事是民事案件,也没有公安局长的事儿啊。
这不怪他,这是站位和格局的问题。
他更多的是从维护个体正义的角度出发,而梁江涛,是从政治高度、长远规划出发。
当然,李航的原则就是绝对服从,坚决落实市长的指示,不该问的坚决不问。
所谓大三长,是指政法领域的三个重要长官,分别是公安局长,检察院院长,法院院长。
第二天,大三长立刻驱车来到京城,聆听梁江涛的指示。
梁江涛开门见山地就说了这个案子,直言不讳地指出各种问题。
并且点出了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很多类似的现象。
此风不可长!
短期来看,这样判案,有利于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