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混把弹药装进火箭筒,重新拿给他。
劳冲拿起火箭筒,一脚踹开车门,把火箭筒架在车窗上。
“啊!”
“混蛋!敢偷袭老子!”
“老子不轰碎你们!”
黑衣中。
孟龙如同幽灵一样,正在寻找目标。
尤其是拿火箭炮的混蛋。
孟龙很清楚刚才那一枪打中了他,但不至于要了他的命。
所以他的任务就是盯死他。
火箭炮的威力太大,一炮下去,不说整个厂房倒塌,起码三分之一会倒塌。
刚才那一炮,仅仅擦到了厂房屋顶的一角,所以没有太大的伤害。
若是对准厂房轰下去,后果不堪设想。
此刻。
孟龙看到车门被撞开,一个形似火箭筒的东西被架在车窗上。
直觉告诉他,那东西必定是火箭筒。
“你果然没死。”
“既然这样,那我就送你上西天。”
孟龙深呼一口气,把瞄准镜擦干,对准火箭筒。
没错!
他对准的是火箭筒,不是人。
因为人死了,还会有人再次拿起火箭筒。
只有毁了火箭筒,才能彻底解除火箭筒带来的威胁。
这道理,就如同擒贼先擒王。
车子里,怒火烧天的劳冲,对准厂房开火。
“顾靖泽,再见了!”
“唰!”
弹药轰出火箭筒。
火箭筒开火的刹那,孟龙以十分之一秒的速度,扣下扳机。
“小样!等的就是你。”
是的!
思考再三的孟龙,做出一个大胆的决定,他不仅要毁掉火箭筒还要杀了对方。
唯一的方法,就是让子弹与炮弹相撞。
炮弹遭到剧烈撞击后,产生爆炸。
爆炸范围内的人将无一活口。
看着直直的弹道,孟龙露出一丝微笑,他很自信,这一枪稳了。
而轰出火箭炮的劳冲,兴奋的都忘了伤口的巨痛。
在他看来,第一炮被对方阴了算他倒霉。
第二炮,他有百分百的把握。
凭借枪声,他能判断出自己的位置是安全的。
在狙击手面前,最忌讳的就是暴露位置。
位置安全,而且又经过几秒钟的瞄准,他肯定这一炮稳了。
扣下扳机的霎那,脸上流露出兴奋的表情。
然而。
他永远不会想到,黑夜中有人正等着他开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