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有志少年(1 / 2)

场院上的人静了静,随即就爆发出阵阵惊叹。

就连金珠都愣住了。

五两银子啊!

怪不得沈老虎生这么大的气,就沈老虎那个抠门鬼,这五两银子都够老沈家抠抠搜搜过半年了。

今天要是找不出这五两银子的下落,沈老虎估摸着能把整个大田村翻一遍。

“啥?五两银子?”

唐杏花也愣住了,她第一反应就是去看沈宝珠。

“宝珠,你跟娘说实话,你真的没拿你爷的钱?”

沈宝珠怯生生地点点头,那样子一看就知道没说实话。

金珠撇了撇嘴。

她说老沈家是个大染缸,还真没说错。

沈宝珠和沈耀祖这两个孩子都偷东西,那么沈光宗呢?

金珠情不自禁看向了站在人群中的沈光宗。

他跟着沈老二夫妇俩才回来,一身风尘仆仆,却难掩秀气。

和沈宝珠相反,十四岁的沈光宗集中了沈老二和唐杏花身上所有的优点。

他生得又高又壮,面庞虽然稚嫩,却有着少年郎独有的英气。

再加上又是个书生,这英气里还带了份文气。

村里和他同龄的姑娘们,看见他都有些不好意思。

可惜了,一个好好的小伙子,偏生有沈老虎这样的爷。

沈光宗将来想要好,必得跟沈秀才一样,和家里翻脸。

不然,就得一辈子受老沈家辖制。

兴许是金珠盯着他看的时间太长,被他给察觉了,他便也看了过来。

跟金珠对了眼,沈光宗便笑了笑。

金珠像是做坏事被抓包了一样,赶紧收回视线。

既然沈老二夫妻俩回来了,金珠就不打算再在场院上多待,趁着四下无人注意,悄悄退出了人群。

往外走了几步,沈光宗便追上来。

“大姐留步。”

他朝着金珠深施一礼。

“进村之时,听说大姐昨日成亲,还未曾恭喜大姐,今日施礼三重,只当是给大姐道喜了。”

他果真作揖三次。

到底是读过书的人,说话行事一板一眼,极有规矩。

金珠连忙还礼:“大弟别这么客气,你明日还要去学里上学,这会儿该回去好好歇着,我就不耽误你了,这便回去了。”

“大姐请留步,”沈光宗又挽留金珠,“今日宝珠妹妹一事,多谢大姐从中斡旋,不然,咱爷怕是盛怒之下,要误伤了宝珠妹妹。”

金珠还真的挺不习惯这样文绉绉地说话,她学着沈光宗的样子一开口,就好像浑身都长满了刺儿,刺挠得很。

同样都读过书,跟范远桥说话,就比跟沈光宗说话要轻松得多。

大概是因为范远桥吊儿郎当,还傻乎乎的,是个懒蛋,没有沈光宗这么积极上进吧。

金珠自己也不求上进,只求能好吃好喝地躺平。

比范远桥有些追求,跟沈光宗这种有志少年相比,就没法看了。

所以一跟沈光宗说话,明明金珠是大姐,心里却总打怵。

“大弟,你可千万别谢我,我啥也没干,宝珠没被打死,纯属她自己皮糙肉厚,既然你们回来了,就赶紧去劝劝爷,可别叫他真的把宝珠打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