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我喜欢她(1 / 2)

工位被搬至总裁办后,沈即安的生活仿佛没有发生什么特别大的变化,唯一一点不同,是她不再留在公司加班。

之前几次到了下班时间,看她不走,陆致南干脆也不走。

两人一副看谁耗得过谁的阵势,几次三番下来,沈即安索性不待在公司,养成了一到点就回家的习惯。

刷开酒店的门,她将包放好,径直进了浴室。

水声哗啦啦的响起,覆盖住了沈即安的手机铃声,待她终于从浴室出来拿起手机,才发现了未接电话。

是沈从砚打来的。

她一边擦着头发,一边回拨过去。

“喂哥,我刚在洗澡,没听见铃声。”

沈即安解释着没及时接电话的原因。

“那就好,还以为你出事了。”

沈从砚长舒一口气,心中的不安被沈即安拨回来的电话冲散。

上次他给沈即安打了好几通电话都没有接听,后来他问过陆致南才知道她居然在公司晕倒了。

当时他在国外出差,要不是陆致南跟他说她已经醒了,他非得定最早的航班回骞城。

这次打她的电话又没接听,他实在是不放心,刚拿上车钥匙走到车库,她的电话便回拨过来。

沈即安的身体状况,实在不适合一个人居住。

沈从砚抿着唇,深思熟虑一番,才犹豫着开口,

“即安,你……打算一直住在外面?”

一个单身未婚的女孩子一个人住在外面的酒店,他到底是有些不放心的。

沈即安似乎是没想到沈从砚会问她这个问题,她顿了一下,才缓缓说,

“哥,你知道的,我不想跟那个人住在一个屋檐下,他应该也不想看见我吧。”

她说的是沈隆之,那个一直抛弃她,从小到大没见过几面的父亲。

“那你…愿不愿意搬来跟哥哥一起住?”

沈从砚犹豫着说出口后,紧张的盯着手机页面,等待着沈即安的答案。

他在沈氏集团的附近有一套独栋别墅,从沈即安刚回来的第一天,他便想把沈即安接过来。

但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上次一见,他总感觉沈即安同他生疏了好多,怕她多想,这事他就一直没有提。

直到不久前她晕倒在公司,他的这个念头才重新燃起来。

沈即安听着电话那头的声音有片刻的愣神,沈从砚的话让她恍惚忆起,小时候与他一同住在沈家的时光。

那时沈氏别墅里,除了他们两人外,便只有刘妈和一位接送的司机在。从五岁直到十三岁整整八年,是沈从砚一直陪在她的身边。

那八年,是她最幸福快乐的时光。

沈从砚看着她从嫩芽抽条成不羁的花枝,她也见证他从一个毛头小子,长成阳光恣意的少年。

只是……

沈即安的眼眸瞬间黯淡下去。

当年在机场的一别,谁也没有想到,再见面,会是十年后。

当年分别时,她十三岁,他十八岁;如今重逢,她二十三,他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