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在麦肯基吃了早餐,在女侍应生那灼热的目光中驾车离开。
开着豪车的男人,就是那么帅气。
她甚至因此对这华人产生了爱慕之心。
女侍应生发誓,她绝对不是贪图对方有钱,而是贪图对方那副能吃的可爱样子,还有那张独属于东方人的帅气面庞。
如果能找一个老外当男朋友,应该是件非常拉风的事情。
因此,她在下班后,开始打听了周围哪些华人拥有豪车。
还别说,很快她就有了发现。
毕竟小镇就这么大,而且她们还同属于镇东的繁华商圈,拥有豪车的年轻华人也就只有饰品店的华人老板.....
林漓当然不知道因为自己吃了两顿麦肯基,然后就迷倒了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侍应生。
就算知道了也不会在意吧,他这么帅气多金,有女孩子喜欢是很正常的。
并且,随着他的修为提升,身上散发出来的气质,足以让很多女人为他着迷。
如果他想,阿美利加的小洋马,全是他的囊中之物。
When I find myself in times of trouble
Mother Mary es to me
Speaking words of wisdom, let it be.
And in my hour of darkness
She is standing right in front of me
Speaking words of wisdom, let it be.
Let it be,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Let it be, Let it be
Let it be.....
黑鹰在清晨的公路上疾驰,晨曦将他如刀削般的侧脸趁的愈发英俊立体。
轻缓舒适的音乐节奏在车内回荡。
大概的意思就是:每当我陷入苦恼的时候,母亲玛丽总会及时出现说着“让它去吧”的话来鼓励我....
听着《顺其自然》的熟悉旋律,不禁勾起了林漓上上辈子读大学时的记忆。
...租的房子顶楼的平台,一群年轻人喝着啤酒,聊着未来,吹着风,楼下烧烤摊的味道徐徐飘来,生活热烈且真实。
那段无忧无虑的日子,是他三辈子的人生中过得最舒心惬意的。
曾经伙伴的音容相貌,虽然已经模糊不清,但是那份久违的情谊却依稀还在,不过那也只能留在心底深处缅怀。
这样的情感放在当初还行,如今放在一个魔修身上,却是万万不可能的。
林漓脸上追忆的神色不见,代替他的只有冷漠与坚毅。
这个世界已经不是他认知中的世界,不但危险还有着各种不清楚来源的奇物,就连常见的金银铜铁都能让他炼制出晶石,还有什么事情是不能发生的呢?
当然,这也只是他的猜测,说不定这里还是原来的蓝星,只是当初还属于普通人的他接触不到这些东西罢了。
如今他又重生回来,所以才拥有了一窥这个世界全貌的资格…
一曲披头士乐队的歌曲播放完毕,他陡然加快了车子的速度,黑鹰在清晨无人的公路上化作一道残影,直奔洛都市而去。
十几分钟后,世纪大夏。
地下停车场。
林漓将自己的身形隐藏在黑暗中,等待着巴萨等人的出现。
今天,他就要为死去的父母报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