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淡云轻,山高水远。
在从西北边塞通往京城的大道上,四骑快马风驰电挚,只在身后留下道道飞尘如烟。四人行得飞快,只不过半个多时辰便行出去几十里地。
马蹄雷鸣声中,一个声音纵声说道,“少爷,前面就是天沟镇了,我们要不要打个尖?”
只沉默一下,另一个磁性耐听的声音道,“好。”
真是惜字如金。
六年了,罗横已经习惯了他的冷淡,打马凑近,热情地说道,“少爷,记得上次从天沟镇经过的时候,街心的一家酒店很不错,我们要不要再去尝尝那里的烧鹅肝?”
对于好吃的东西,他一向记得比较清楚。
这次慕容明磊没有赏脸,头也不回地纵马朝天沟镇的方向驰去,于仁和徐洪涛紧跟其后。罗横嘿嘿傻笑一声也急忙跟上。
进了镇子,四人放缓速度。但见商铺林立,人来人往,果然热闹非凡。而当四人走了一段后,街上嘈杂声小了不少,多了一些小声的议论。当然指指点点的就是这四个貌相出众的人,焦点更是走在当中的战神将军慕容明磊。
他的存在,一向抢人眼球。先不说他高大的身材和不怒自威的威仪,便是俊朗出色的外形便是通杀十五到五十岁的异性,连男性同胞都要忍不住多看几眼顺便嫉妒地偷骂几声,恨苍天为什么优点都长在一个人的身上,让他人都多多少少有点相形自拙的感觉。
但是他身上实在太冷了!
一脸的冰霜万年不化一般,让所有的人只能远远观望,然后以认为他听不到的小声议论着。
罗横早已经对慕容明磊的杀伤力见怪不怪,微笑着替他家少爷挥手回应众人,就好像人们议论的是他一样。
“少爷你看,这里的人还是那么热情,天下还是好人多啊。”
慕容明磊真想用针把他的嘴缝起来。怎么也想不明白一个大男人怎么会这么刮噪。
正这么想着,一个清脆响亮的声音从前面传来,放肆清越,非常张扬。
“这指环是我先看到的,凭什么给你?别看你们人多,小爷可不怕。”
声音由远及近,速度还挺快。抬眼看,是四五个男人追着一个少年朝这边跑来。
又听人骂,“贼小子莫走,敢抢本少爷看中的东西,追上你要你好看。”
那少年才不怕,见甩他们远了,竟然还转身大笑道,“大话王,窝囊废,有本事快过来呀,你能追上小爷才怪。”说完转身又跑,气得后面追他的人又喘又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