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聿辞以为把程景绎的伞撕烂,程景绎会淋一场大雨,谁知道他那个不争气的恋爱脑妹妹,硬气不过半个月,程景绎朝她勾勾手指,她就冰释前嫌、屁颠颠跑过去了。
呵呵。
呵呵呵。
追妻路上,终是只有他一个人淋了雨。
对此,谢聿辞得出结论,归根结底就是,程笙不是恋爱脑,谢芮曦是。
于是,谢聿辞萌生一个想法,他让谢芮曦经常灌输程笙恋爱观,企图谢芮曦的恋爱脑能潜移默化她。
但恋爱脑这玩意儿好像天生自带,根本影响不了。
程笙甚至反向输出:“曦曦,你这样不行,该生气的时候得生气,你什么都顺着他,他会被惯得无法无天的。”
“我没有什么都顺着他啊。”谢芮曦小脸泛起羞涩的红,“何况看到他那张脸我就什么脾气都没了,哪里会跟他生气。”
程笙:“……”
“恋爱脑!”
这一次,程笙没忍住骂出了口。
恋爱脑这东西是病,无法根治,只能看运气。
运气不好碰渣男伤得遍体鳞伤,运气好碰真爱,双向奔赴人生圆满。
好在谢芮曦是后者。
程景绎没谈过恋爱,对感情一知半解的他却知道,以他的条件,配不上她。
她是谢家衣食无忧的二小姐,而他是负债累累的穷工程师。
他不停地拒绝,直到那次把她伤到了,伤得她哭着跑开了。
他无奈懊恼,却又觉得应该这样,他们本来就是不该交集在一起的人。
后来一段时间程景绎干什么都提不起劲,心像被人挖掉了一大块,空落落的。
他从工地出来,会习惯性地往那个角落瞥一眼,但那个俏皮的身影却不在了。
五月的某个傍晚,他没加班,早早从工地出来。
难得有不加班的时候,他反而不习惯,一时不知道去哪,也不想回家,回家也挺无聊的。
就顺着工地外面的人行道,慢慢走着。
夕阳照在人身上,把人的身影拉好长。
程景绎独自走着,忽然有种熟悉的感觉袭上心头,就莫名的一下,他停住脚步往后望。
谢芮曦没想到他会突然转身,愣了下,立马背过身去,似怕惹他不高兴抬腿就跑。
“谢芮曦……”缠绕在心头的无数回的名字,终是在这一刻叫出了口。
谢芮曦猛地停住。
下一秒,她转过身,闷头朝他跑过去,撞进他怀里。
“阿绎,给我们一次机会好不好……我、我不是什么大小姐,我是谢芮曦,我喜欢你……”
小姑娘吧嗒吧嗒掉眼泪,程景绎手足无措,想拿T恤给她擦眼泪,又想起T恤上有灰,不能擦她的脸。
他连一包像样的纸都没有。
谢芮曦第一次看他这样,无措又可爱,她泪意渐散,撇撇嘴:“你不是有手嘛。”
拿手给她擦就好了啊。
程景绎恍然,把她拉到一边,抬手帮她擦眼泪。
他的手掌有薄薄的茧,他擦得很轻很慢,生怕擦痛了她白皙的脸。
谢芮曦连日的坚持和骨气在这一刻崩塌,她没办法放下他,她就是喜欢他,很喜欢很喜欢。
“阿绎,你喜欢我吗?”她仰起脸问他。
程景绎手一顿,慢慢收回手指。
“你喜欢的对不对?”谢芮曦顾不上矜持不矜持,直接抱住他的腰,“我知道,你喜欢我。”
程景绎抿着唇没说话。
他没有拒绝这就是答案,谢芮曦笑起来:“我知道了!”
落日余晖落在两人身上,将两人的身影覆上一层柔柔滤镜。
许久,程景绎阖了下眼:“曦曦,我配不上你……”
谢芮曦打断他:“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你不要说,你听我说。”
“你所谓的配得上配不上只是暂时的,你还年轻,你能做的事有很多。我不需要你现在就给我个答案,我能等,等到你觉得可以的那天,可以吗?”
只要不再推开她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