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原主还有篡改别人的记忆和系统记录这一招,只要她想,别人就抓不到她的一点漏洞。
“身份、过去、学历和公司还有交际都没有一点问题。”
“那应该就只是个同名的普通人。”
“普通人…既然是普通人,那她为什么不改名呢?也知道仅凭这个名字就足以招来她无法估量的麻烦。”
想起兰霄那时的神色,曹文森如同机械般复述:
“改名?为什么?就因为这个名字和守护神有一半一样?可是,这个世界上好像也没有哪条法律说了使用和英雄一样的名字违法吧?
而且,这个名字会招来麻烦不也是因为那些人的脑子有问题吗?错的是别人,为什么你不要求做错的人改变,而让没有任何错误的受害者改变呢?
改名的确能减少一部分麻烦,但这不正是有问题的表现吗?错的人不是我,我凭什么改?如果全世界都这样,那么这个世界还分的清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吗?”
知道这是兰霄的回答,一个女同事神色毅然的点头:
“对!花开不是罪,爱美也不是错,真正应该改变的,是那些内心邪恶的人!”
考虑到时间已经不早了,再加上曹文森和兰霄认识,最后是由曹文森护送兰霄回家的。
和兰霄并排走在马路上,曹文森想:
这算不算公费恋爱?不对,我们还没在一起,不是恋爱,但也的确给了我一些便利。
得知兰霄是个一有空就四处跑兼职的人,女警可能是觉得占用兰霄太多时间损失了她不少钱,所以就给兰霄买了许多吃的。
遇袭之前,兰霄吃了曹文森买的面包;受审的时候,兰霄喝了一大杯的奶茶;曹文森他们开会的时候,兰霄吃了几个纸杯蛋糕;现在走在路上,兰霄又边走边解决温度正合适的鸡腿。两个小时的功夫,兰霄前前后后吃了不下十个东西。
曹文森感叹职务便利的同时,兰霄也在感慨:
啊,从大学出来,几乎就没停过,这才是理想的生活啊!本来还想着晚上只吃面包可能有点不够,回家之后再做点吃点,没想到女警姐姐就给我补上了!
这个警察局离房子不是很远,回家就找找是哪个,等什么有机会了,给他们投一笔,再让上面发个锦旗什么的。
因为兰霄的嘴一直都没停过,曹文森除了给她拿东西,递喝的也就没什么事可做。
更没有说话的机会。
不过曹文森却一点都不气馁(音něi),因为他在开会的时候光明正大的了解到了兰霄的全部信息。
所以他这下是明确的知道兰霄过去没有任何情感经历了。
而且,遵守命令送兰霄的回家也让他成功知道了兰霄的具体住址,还让他知道了兰霄家的部分内部构造!
后面那个是兰霄看她今天吃了曹文森不少钱和时间,所以才意思意思请曹文森进屋休息一下,没想到会引狼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