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风华绝代的登徒子(1 / 2)

“一刀的命是殿下救的,对于一刀来说,殿下的幸福便是一刀的最大幸福,所以,殿下,请殿下不要辜负了青凤剑的好意。”冷一刀一脸忠心耿耿地道,对于青凤剑的传说深信不疑。

“哈哈哈,一把剑而已,瞧你说得天花乱坠的。”南宫烨唇角弯起一抹漂亮的弧度,突然间也来了兴致,“我说一刀,要不,咱俩打个赌吧。”

“打赌?赌什么?”冷一刀一脸好奇地问道。

“就赌那青凤剑能不能为我找来心上人。你说好不好?”南宫烨兴致勃勃地道。

“好!好!当然好!”冷一刀闻言,一脸的激动,简直比他自己讨老婆还要兴奋。

殿下终于开窍了!祖宗保佑啊!

“我这就将青凤剑从我的纳戒中拿出来,随便它飞,咱们就一路跟随着它,看它能不能为我找到一个心上人。”南宫烨一边从纳戒中取出青凤剑,一边继续说道,“如果青凤剑找来的是猪啊狗啊猫啊的,亦或者是男人老人之类的,那就是你输了,你输了的话,从此以后再也别跟我提关于青凤剑的那些神神怪怪的传闻了,成不?”

“成!成!自然成!”冷一刀忙不迭地点头,“可是,万一青凤剑真的找到了一位如花似玉的姑娘,那殿下……”

“一刀,拜托你不要这么肤浅好不好?如花似玉的姑娘多了去了,如果说长得如花似玉的姑娘本王就该喜欢的话,那本王的府中早就妻妾满堂了,还需要你费心替本王找么?”南宫烨轻轻地摇了摇头,他对美貌向来有很强的抵抗力,这一点一刀应该清楚才对。

“那要如何判断青凤剑找到的是不是殿下的心上人呢?”冷一刀一脸迷茫地道。

“一刀,你放心,如果说本王真心喜欢的话,绝对不会耍赖的,到时候一定将那位女主子风风光光娶进门,也好让你少操一份心。”南宫烨一脸认真地承诺道。

他并非刻意追求单身,只不过是因为没有遇到自己喜欢的女子罢了,如果真遇到了,他也不会刻意去躲避。

冷一刀点点头,再三叮嘱青凤剑,无论如何要将殿下的心上人给找到。

南宫烨忍不住嘴角轻抽,他还真当青凤剑是神仙了,居然跟它说起人话来了,它听得懂么?

可下一刻,南宫烨的笑容便凝结在了嘴角,因为青凤剑居然对着冷一刀震动了三下,那样子,就跟人类点头差不多,连冷一刀都吃惊地张大了嘴巴反应不过来了。

点完头,青凤剑倏地一声飞旋而去,南宫烨和冷一刀紧随其后。两人随着宝剑一路而行,拐了几个弯后,豁然开朗,一片争鲜斗艳的梅林赫然出现在了眼前。

大红的,玫红的,粉红的,粉白的,梅花的颜色五彩缤纷,团团白雪洒落,将梅花点缀得更加美艳娇嫩,那阵阵香味随着狂风席卷而来,沁人心脾。

梅林中,一个穿着貂裘大衣飘逸清灵的绝色女子正欢快地奔跑着,她的身边,是一团毛绒绒的白色球状宠物,她的笑容是那么的灿烂,她的声音是那么的悦耳,雪花洒落在那绝美女子的身上,更加衬托得她清灵脱俗,仿佛雪之精灵降临,唯美得让人移不开目光。

时间,在这一刻定格,南宫烨只觉得心跳加快,血流加速,小腹甚至还涌起一股莫名的燥热感来,一双如朗月般皎洁的眸子,一眨不眨地直盯着眼前的绝美女子。

“殿下……”冷一刀轻声呼唤。

没有反应。

“殿下……”冷一刀再次轻声呼唤。

还是没有反应。

无奈,冷一刀只好用力地扯了扯南宫烨的衣袖,南宫烨这才终于回过神来,一脸不快地道:“一刀,你干什么?”

见南宫烨终于有了反应,冷一刀指了指前方,一脸神秘兮兮地道:“殿下,你看,青凤剑找到它的主人了。”

沿着冷一刀手指所指的方向,南宫烨这才留意到,在那绝美女子的头顶上方,青凤剑正一脸欢快地旋转着,那讨好谄媚的样儿,让南宫烨叹为观止,虽然他早就知道龙凤双剑极具灵性,可是,达到如此的境界他还真是没有料到。

见南宫烨一脸痴迷地望着青凤剑下方的绝美女子,冷一刀的心中一阵狂喜,他一脸期待地道:“殿下,关于那个赌局……”

“一刀,你赢了,想要什么样的彩头,自己说。”南宫烨扬眸轻笑,大方地挥挥手,朗月般的双眸仿佛粘在了那绝美女子的身上,一刻都舍不得移开。

冷一刀那个叫做激动啊,就差没有跪谢各路神仙了。

“殿下,一刀什么彩头都不要,只要殿下能够幸福就好。”冷一刀一脸激动地道,眼眶红红的,貌似还在抹眼泪。

“有那么夸张吗?”南宫烨扬唇轻笑。

“有,当然有,皇上和皇后若是知道殿下有了意中人,不知道会有多开心呢。”冷一刀一脸激动地道,然而,当他抬头再次望向青凤剑的时候,发现青凤剑居然随着那位绝美女子越跑越远了,他心中一急,连忙问道,“殿下,她跑远了,怎么办?”

然而,回答他的,却是片片晶莹的雪花,以及飘落下来的朵朵腊梅,哪里还有南宫烨的影子。

南宫烨早就飞身而起,去做无数男人都曾经做过的,还有无数男人将会继续做下去的一件伟大事业——搭讪。

话说搭讪是门技术活,需要丰富的经验积累,这经验嘛,南宫烨自然是没有的,他哪里懂得什么搭讪呀,根本就从来没有搭讪过好不好,但是,狗急了还跳墙呢,他南宫烨自认为天资聪颖,这搭讪么,自然是可以无师自通的。

于是,南宫烨一个飞身来到火绯月的面前,那叫一个玉树临风啊,他自认为潇洒地弹了弹身上的雪花,拂了拂鬓间的青丝,嘴角弯起一抹自认为最完美的笑容,声音如清泉一般悦耳:“姑娘,一个人吗?”

这是一句最为无聊的搭讪语,但却也是一句最为有效的搭讪语,虽然南宫烨没有搭讪过人,但是不得不承认,他的智商确实是一流的,如果眼前的美女对他有意,那答案就会是肯定的,如果眼前的美女回答说不是一个人的话,那他就可以继续下一句搭讪语:跟谁一起来的啊?怎么不见同伴呢?是走散了么?我陪你一起去找你同伴啊?……

南宫烨是高明的,凭着自学的搭讪本领,原本绝对不可能会失败的,然而,千算万算,他却漏算了一个人,严格说来,那还不是一个人,而是美女身边的一只宠物。

正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美女身边的宠物,那是绝对不能忽视的,而南宫烨的搭讪语,恰恰就是忽视了美女身边的宠物,这为他将来的追妻之路埋下了苦果。

闻言,美女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她身边的宠物却已经张大了嘴巴瞪大了眼睛,冲着南宫烨呲牙咧嘴了。那表情,摆明了是在告诉南宫烨:“没看见大爷我吗?”

南宫烨见状哈哈大笑,所谓爱屋及乌,这只毛绒绒的白色宠物,怎么看怎么可爱,于是他伸出双手想要抱一抱圆球。

圆球甩了甩它那圆乎乎的小脑袋,冲着南宫哲做了个鬼脸,倏地一声钻进了美女的怀中。

现在才知道要谄媚它,晚了!大爷它可是很记仇的。

南宫烨还真是冤,就这样莫名其妙地被一只宠物给记恨上了,如果他知道事情的原委的话,他肯定会修改一下那句搭讪语:姑娘,两个人吗?只是,貌似这句搭讪语怎么听怎么别扭。

就在南宫烨出言搭讪火绯月的时候,火绯月正在欣赏雪里梅花的争妍斗丽,压根儿就没听清楚南宫烨说了些什么,待她回过神来,突然想起今天是姨母回家的日子,她原本是要打算回风府探望姨母的,谁知道路过梅林的时候和白魅玩得忘记了时间了,现在时辰也不早了,估计姨母也该到家了,她得抓紧时间赶过去才行。

火绯月一想到此,也不管南宫烨说了些什么,冲南宫烨挥挥手道:“有缘再见。”

南宫烨闻言彻底傻眼了,怎么都没有料到,自己得到的会是这样的答案。

有缘再见?那万一无缘呢?难道叫他一辈子空等么?

万一错过了,那便是一辈子的孤寂。一想到此,南宫烨心中一急,想都不想便上前紧紧抓住火绯月的柔衣,一脸焦急地道:“你叫什么名字?你父母是谁?家住哪里?……”

南宫烨单刀直入地问了一大堆的问题,火绯月听得云里雾里。

眼前的男子,俊美得犹如天神下凡,只要他招一招手,相信会有无数女子自动送上门去,应该不会是登徒子,可如果说他不是登徒浪子,却为何莫名其妙地抓着她不放?莫非,他也在调查什么凶杀案不成?难道他在怀疑她是凶手?

因为心中有疑惑,所以火绯月一时之间没有挣脱南宫烨的大掌,而南宫烨只觉得大掌包裹着的小手软绵细滑,比想象中的还要美好无数倍,哪里舍得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