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我早早的就收到手底下四颗虎牙的召唤,想必应该又是有什么群体活动。
因为自从我和虎妞悍娇虎在一起之后,三天两头的聚餐。
我也不止一次跟他们说过,不用那么大动周章的全都联系我,只要是悍娇虎联系我,我肯定会来。
说了不止一次了,但每次都是依旧四颗虎牙一块发光发热。
很是无奈啊。
当天晚上,我便带了很多很多的肉类,去了悍娇虎的戈壁滩。
其他虎妖的空间我也去过,唯独悍娇虎这里一片凋零,毫无生机的样子。
东北虎妖虎敬晖的东北山林,华南虎妖插翅虎的高山流水,印度只那虎妖虎三思的热带雨林。
唯独悍娇虎这里是一片戈壁滩。
哪怕有我的改造在里边,但依旧非常的萧条。
每次聚会都会选择在悍娇虎这里,虽然我有点儿讨厌他们总是来打扰我们的二人世界。
但换个当年想一想,也没毛病,我家虎妞现在最缺乏的就是陪伴了。
我一露面,就迎到了他们兄弟三个每人一拳头。
就是那种轻拳,轻轻的捶一下胸口罢了,这可能就是它们兄弟之间打招呼的方式吧。
紧接着就是悍娇虎大大的熊抱。
还是我家虎妞的打招呼方式让我喜欢。
互相打了招呼,我才知道,原来这次叫我过来并不是单纯的聚会那么简单,而是它们的四弟要来了。
这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四弟,我终于要见到了。
别说,竟然还有一些期待。
“牛子,可能你也或多或少的听说过我们四弟的凶名,不过你别怕,有我们在这里,不会有事儿的。”
额……
听起来,怎么感觉似乎有些不妙啊。
怎么说的你们四弟就像是洪水猛兽似的呢?
虽然之前虎三思跟我提前打过预防针,但也应该不会严重到这种程度吧。
我略微有点惊恐的看向悍娇虎,悍娇虎似乎感觉到了我的恐慌与不安。
站在我身边,小手挽着我的胳膊,轻声安慰单:“没事,别怕,有我在!”
我顿时安心了不少。
但心里还是在想着,这个所谓的四弟,究竟能有多暴力。
据说,这个四弟是真正的武痴,只愿意打架,什么事儿全凭拳头说话。
曾经单凭一只虎,单挑了一整个狼群,据说那个狼群的规模还不小呢。
得有四五十只狼组成的狼群,竟然拿不下一只老虎。
所谓猛虎架不住群狼,在它这里,不好使。
可能有人会说了,自然界哪里有这么大的狼群?作者这是在胡说八道吧。
呵。
孤陋寡闻了吧。
这还是虎三思跟我说的,因为他说过,他跟他四哥生活的地方离的不算远。
那其实说白了,不是一个狼群,而是两个狼群。
一个是母系氏族,一个是父系氏族。
可能大家不太明白什么意思,就是说,一个狼群的狼王是公狼,另一个狼群的狼王是母狼。
就这样,一公一母两个狼王看对眼儿了,稀里糊涂的就在一起了,然后这两个狼群就这么合并在一起了。
当然了,这种事情如果发生在现代,可能会觉得太戏剧性了。
不过,在那个年代,这种举动,属实是破天荒的头一遭啊。
更加戏剧性的是什么,是那个父系氏族的狼王,竟然还是一只舔狗!竟然是向着母狼王俯首称臣了。
就是这么神奇。
两个种族混合在一起,真就有了四五十只狼,而且还是有生战力,不算老弱病残。
能够养得起这么大的种族,这位母狼王也是有本事。
可惜的就是,她偏偏惹到了当时单独行动的老四,结果就是双方直接打了起来。
最后当然是老四赢了,而且还是完胜,一点儿伤都没受到。
离谱吗?
不离谱的好吧。
一群普通的狼而已,又不是狼妖,那个时候的老四虽然也是才刚刚成妖吧,但修为这一块,直接就是天差地别。
整个狼群,大大小小,老弱病残都加上,得有六七十只吧,全都被老四给活生生咬死了。
可能会有人谴责这只老虎。
但能够让一只老虎疯狂到这个地步,谁又知道这群狼到底对这只老虎做了什么呢?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个道理,大家还是需要时时刻刻牢记于心的。
由此可见,这位老四的凶残,绝对不是吹牛吹出来的。
能够做出灭门惨案的家伙,又怎么可能会是一个善善之辈呢。
我都有些好奇,一个这样凶狠的家伙,怎么和这四个活宝凑到一块儿的。
“哈哈,姐夫别害怕,其实吧,我四姐并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狠……”
虎三思这个时候还这么说,,我真就想骂街了。
他的凶残不都是你告诉我的吗,现在你又说他没想象中的凶狠,谁信啊。
虎三思吐吐舌头,不再言语。
反观插翅虎,这家伙却总是那么云淡风轻的,看了看我,说道:“莫慌莫慌,顺其自然就好,顺其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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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家伙。
真不怕别人喊你牛鼻子啊。
也就是我身边的悍娇虎给我一份儿安心,不然,就凭你们几个,打死我也不来。
不过呢,我这个时候紧张的手心都出汗了,嘴里默默的念着一段清心诀。
“心清如水,清水即心,微风无起,波澜不惊,幽簧独坐,长啸鸣琴,禅寂入定,毒龙遁形……”
“我心无窍,天道酬勤,我义凛然,鬼魅皆惊,我情豪溢,天地归心,我志扬迈,水起风生……”
“天高海阔,流水行云,清新治本,直道谋身,致性至善,大道天成……”
管用吗?可能就是心理作用吧,引导着你不去想这些事儿罢了。
但,该来的始终还是要来的啊。
我就看到不远处空间形成了一个旋涡。
一道身影从旋涡里大步而来,看这步伐,这家伙就是个豪爽之人。
身材跟我差不多,一米八左右吧,一头干练的短发,身材非常的匀称,不像是个莽夫的样子。
这就是审美问题了。
在现代,觉得一个人很难对付,主要是看他的肌肉块,块头越大,就会让人觉得他很能打。
但在古时候,人们都不会选择去练肌肉,一个是消耗大,得及时补充蛋白质,再一个就是显得非常笨拙。
古时候的人们练什么呢?
练的是筋骨皮。
就像从古至今,道士总是瘦瘦的样子,但不代表他就好欺负。
再比如李小龙,那一身筋骨,也是没有大块头的,是不是觉得非常完美。
眼前的这位四弟,给我的感觉,就像是李小龙似的,别看他瘦瘦弱弱的,但我明白,这家伙不好惹。
尴尬的是,这家伙一出来,双眼就直勾勾的盯着我,我能够察觉到眼神中带着的不善。
我依旧还是硬着头皮上去打个招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