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他的问话,注意到他透过自己陷入回忆的模样,颜菀点点头,肩膀放松的耷拉下来。
灵动眼眸中写满了崇拜,她到现在还记得,爸爸跟她说这些话时,他浑身上下带着正义的光,像极了如来佛祖的模样——
【律师的职责,是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个手指指人,四个指头指自己。】
“那时候,我问爸爸,为什么要为犯罪分子辩护,”颜菀的声音很轻,耳畔全部都是独属于父亲的温和声音,“他告诉我,犯罪分子也是人,有些时候,犯罪并不是他们的本心。”
“他给我讲了一个故事,是他在实习时,亲眼目睹的真实事件。”
“一个中年女人杀了素不相识的少年,那少年才二十岁,不仅恶劣的分尸,不知悔改连续杀害少年的家人,包括刚刚出生百天的婴儿。”
“为了逃避罪责,嚣张的声称自己是精神病。”
故事到这里,女人完全就是个不折不扣的魔鬼。
李彦对这起案件略有耳闻,借着她的话继续往下说,“死者家属要求从重审判,但是在法庭上,凶手的女儿声声泣血,控诉死者强·暴她。”
鲜血淋漓的案件迎来了更加悲痛的转折。
到现在颜菀都记得爸爸说起那个女孩时,脸上的惋惜与悲悯,语调放轻,“凶手的女儿说,她没有穿着暴露,没有故意勾引,更不认识死者。”
“死者对她施以暴行,却在女儿鼓起勇气报警时,得知那个魔鬼患有精神病,无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那时,女孩的天塌了。
她的母亲决定以暴制暴,既然无法用法律惩治恶魔,那就用她自己的方法,让他付出代价。
死者可怜吗?
可怜,更可恨。
凶手可恨吗?
可恨,更可怜。
颜菀抬头看向湛蓝的天空,伸手抚摸着微风,任由它们从指尖穿梭,留下柔和的触感,“这起案件给爸爸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他告诉我,他曾经去过监狱看望凶手。”
“他问凶手,为什么要杀害那个无辜的婴儿?”
——“他们家人心肝都是黑的。”
——“只要还有人活着,就还会有人欺负我的孩子。”
不知道该说她的思想偏执还是恶毒,也不知道该怎么评论她的罪行,颜菀只知道,犯罪分子也有申辩的权利,也需要有人为他们伸张正义。
“如果说,公安机关的职责是打击犯罪,律师的职责就是保证人权,法院在此基础上居中审判,”李彦看得通透,放下手里的卷宗眺望远方,“两者之间存在着恰到好处的天平。”
“假设国家不允许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辩护,天平就会完全倾向于打击犯罪,我们每一个人的人权,都有可能随时面临不法侵害,而这种侵害却没有可以申辩的余地。”
“那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律师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不代表正义,也不代表邪恶。
而是通过参与司法活动的整个过程,去实现正义,维护人权。
颜菀赞同的点点头,转过身问道,“崔小丽的情况,能从轻处罚吗?”
被家暴,被父母PUA,被亲生母亲下毒......
这个孩子,可怜,可悲,可恨。
李彦点点头,拍着她的肩膀,“我会把她的遭遇公正提交法院,放心。”
“对了,你找黎阿姨的经手案件做什么?”
“查一些事情,”颜菀诚实回答,没有过多隐瞒,反问着,“黎阿姨去过金御公馆工地?”
“去过,当时她手底下一个实习生与人发生冲突,她去协商过很多回。”李彦知无不言,“我记得,好像叫黄玲。”
“共事过一段时间,是个挺友善的女孩,发生冲突后觉得愧疚,主动从事务所离职,再也没听到过她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