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好像赢了这一次后,另一件事情就冒了出来。
如果父亲是无罪的,那么究竟是谁杀了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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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翻案,是1972年。
乔远山请私家侦探查到,在案发前,家里有请过一个门窗的修理工,修理工后来因为另一宗抢劫杀人案入狱,无期徒刑。
那时候的修理工已经七十多岁了。
乔远山让人去监狱问那个修理工,是不是他当年杀了母亲,修理工竟然承认是。
乔远山以为有转机,立刻要求法庭翻案。
谁知修理工到了庭上,疯疯癫癫的大笑,“是我啊,就是老子杀的,我贪恋崔莉丝的美色,侵犯了她,再杀了他。”
可这并不是真的,崔莉丝死前并未受到侵犯。
修理工说他是用锤子杀的,对于怎么杀死崔莉丝的过程说的模棱两可。
他也老了,一会儿说是,一会儿说忘了。
很快,他的证词就被法院驳回了,修理工不是凶手,他是在吹牛。
反正自己已经因为另一宗谋杀罪无期徒刑了,再认下一宗,他想让自己更有名。
无论是什么样的臭名、恶名,遗臭万年也是名。
还有一点,这个修理工很瘦小,穿的是40码鞋,不是42码。
最戏剧性的是审判结果:
1973年,法院审了一年以后,最后竟然再次认定乔翰生是凶手,他有罪。
理由应该是修正了对于上次重审的认定,毕竟上一次审判律师是钻了空子——认为老法官、鲍罗有判断不公的行为。
但这次又回到案件层面上,认为乔翰生是有罪的。
审判结果公布后,乔远山要求再上诉。
可证据越来越渺茫。
时间继续流转逝去,无论是法官、鲍罗、护士小美,到后来那个病死在监狱的修理工,全都已经不在人世。
更别说证据,全没了。
再强大的律师团队也无计可施,乔远山不断烧钱,也无用了。
这个世界只有他一人在关心结果。
而从那时候开始,他沉迷在一些奇奇怪怪的书本中。
人类的时间旅行,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当超越光速,可以逆转时间。
与世界并存的另一个世界,人死后是否会出现在冥界?
又或者那不叫冥界。
脑电波——当人死去后,脑电波会消散。
可是,若是这个逝去的故人,在人间有亲人思念着。
那么人间的亲人与故人之间的电波是否存在着某种联系,这种联系会生成一个新的世界?
也可以叫冥界。
倘若人间有人思念故人,那么故人就会生活在冥界。
而当人间再无人思念,那么故人最后被“牵引”的电波才会在冥界消散。
这种说法究竟成立吗?可行吗?
83岁的乔远山,对面前的姚若岚说,“梦境是奇妙的,也许,你那个叫十三妹的同事,真的能够看见我死去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