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宝山从茶几上拿出一根雪茄,剪掉雪茄头,点上火,抽了一口。
他靠在沙发上,翘着腿,神情放松地说,“小姚啊,哦,不对,姚警官,那你觉得我为什么要帮Mia呢?”
“你和Mia之间有着不可告人的关系。”
“不可告人?”陈宝山笑了一下,“你是想说Mia是我的情人吧?”
“难道不是吗?”
“小姚啊,你还不了解我吗?”陈宝山看着姚若岚,“叔叔以前每次和你爸爸吃饭,哪次身边带的女朋友重样了,你也知道,叔叔每个月都要换一个女朋友,要是每个女朋友都生气,都被人欺负了,我就要去买凶杀人,那我岂不成了杀人狂了。”
陈宝山站起来,走到保险柜前,转了转密码,保险柜开了。
他取出一份文件,回到沙发边,将文件丢在姚若岚的面前。
陈宝山说,“其实在之前,你们有几个警察已经来问过我,关于潘珍妮的案子了,但我什么都没说,因为我没做过,当然不需要过多解释。”
他用夹着雪茄的手指了指文件,“你看看这份文件,这可是叔叔特别关照你的。”
姚若岚拿起文件,是一份机密的商业合同。
合同的内容大致如下:
潘珍妮的新电影开拍,Mia当上女二号。
而后潘珍妮会对外宣布,不同意Mia当女二号。
双方均在文件上签署了保密协定,签字盖了手印。
换句话说,这就是一次商业的炒作行为。
如果一部电影开拍,只是选了个新艺人当女二号能有什么价值?可能连热搜都上不了。
但是,如果一早就选一个最不合适的人当女二号,就能引起话题。
潘珍妮此时出面,拒绝让Mia当女二,潘珍妮爱自己作品里的人物,她的人设得到网友点赞。
接着热度就会推到被倒霉换下的Mia身上。
有人笑Mia只不过是花瓶,有人同情Mia,Mia成为话题热度的延续。
这时候亿万星光会为了保护Mia,和潘珍妮、电影剧组开撕,说对方违约,要打官司。
电影剧组再出面表态——我们尊重创作者潘珍妮的决定。
再上法庭,不,不会上法庭,庭外和解,剧组理亏,于是又安排了女四号、女五号的角色,同意让亿万星光的Mia和另一个要捧的艺人上位。
将一件事以“自编自导”的方式炒上大半年,不管网友最终是选择站在哪方,潘珍妮、电影、亿万星光传媒公司都站在了风口。
而这份合同文件里没有Mia的签名,换句话说,Mia不知情,她只不过是一枚棋子。
看过合同,姚若岚明白了,为什么陈宝山在潘珍妮死后,面对警察的询问,不肯拿出这份能证明自己没有“杀人动机”的文件。
首先,警察根本没有证据,不会对他怎么样。
再者,他是商人,就想要借着这件事,让媒体炒得沸沸扬扬,有人猜测他是凶手,猜测他和Mia的关系,那就猜吧,能带来流量就行。
可是现在,一个完全出乎意料的事件发生了,Mia过劳死亡。
自己的公司面对空前的舆论危机,任何剧本都救不了。
人算不如天算,陈宝山叹了口气,说,“还有,Mia和我,除了工作,并没有其他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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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