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世的幼年、小学对一个女孩的懵懂、初中的舔狗、高中的失败暗恋、大学的孤寡、毕业之后的社畜到今生的出生便是无父无母、继承遗产吃喝玩乐、出入各种场所见识不同世面、混吃等死、开挂布局求发展。
一遍又一遍,大概过了一遍,又开始回想细节,没有细节就现编,补充,给自己找事做。
然后又开始展望未来,什么只手遮宇宙,什么拳打阿哈,脚踢毁灭,左手提着克里珀,右手搓着黑大帅,左手腋下夹着丰饶,右手腋下夹着佩希,胯下骑着岚,背上扛着博识尊。
等把这些都琢磨完了,实在没东西可以琢磨的时候,刘恒只好让自己开始emo。
emo中的人浑浑噩噩,但是可以一晃一天就过去了,非常能浪费时间。
比如为什么每个世界都要努力工作才能活得稍微不那么努力。
比如2为什么前世处男到死,这辈子还tm不孕不育,然后还扯上一堆破烂事,自己一个普普通通的摆烂小青年,就不能安安稳稳混到死吗。
比如一开始小学时候自己懵懂的那位女孩,自己不敢直视,不敢表露任何异样,初中的时候才知道,人家和一个黄毛眉来眼去了好久。
比如后来的那位,自己放任自己去表达自己的情绪,去做一些自以为感动和浪漫的事情
为对方早起从几公里之外的地方买早餐,买来对方爱吃的零食
迎合对方的喜好而去看某些书,看某些东西,寻找着共同话题。
在周一大会上,踮起脚寻找着对方的身影,
在军训时眼光瞟向对方班级方阵,在军训结束后送上水果,矿泉水,
下课时为了多看对方一眼而路过好几次对方的教室,
为了让自己靠近对方,当班干部,提高成绩,学习绘画,当选学生会干部
为了能在同一座城市上大学而选择了复读,真是有够任性的。
而且第二次还不如第一次,只能去更远点的学校,简直是个麻瓜。
旁人看来,或许姑且算是有三分感动的故事,但其中滋味、悔之晚矣。
都是执念罢,又或许真的有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