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边现在为了剿灭流寇,正缺当兵的呢。”
听到了这里,刘宗敏也是来了兴趣,他将那大块卤肉囫囵放进嘴里,塞得满满当当,这才说道:“大哥,田见秀和李过说的有道理,俺老刘也是这个看法。”
李自成擦拭了一下雁翎刀,不急不慢地坐下来继续喝酒。待喝完一杯酒之后,吃了一口蚕豆,李自成才慢慢说道:“你们先别急,我还有话说。”
众人一听,纷纷安静下来,等待着李自成接下来的话。
“你们两个说得对,像这样的杀人罪行,俺只是一个小小的邮差,肯定无法承担。
只能用李某人的一颗项上人头来填,可那是以前。
但现在情况不同了,俺们有钱了,可以用银子来买命。”
田见秀脑筋一转,立刻开口说道。“大哥的意思是,县城外那些插标卖首的灾民吗?”
李自成点了点头,笑呵呵地回答道:“没错,就是他们。”
“大白鹅。”
“哦,原来是这样啊。那大哥只需要去打点一下县太爷和刑房的师爷就行了。
这人命也就不是人命,而只是一把银币了。”
………
米脂县的李自成,在经历了一番奇遇后,如今已经混得风生水起。
尽管犯下了人命官司,但对于他来说,似乎也不过是件小事而已,只需花费一些银钱就能轻松解决。然而,另一边的张献忠似乎也混得相当不错。
说来也巧,张献忠距离李自成所在的米脂县并不远,竟然在延安府担任捕快一职。
与李自成相同的是,他与父亲之间的关系同样不太和睦。
忘了介绍,这冥冥之中似乎都有定数。
张献忠在崇祯元年末当上了延安府捕快,和李自成在米脂县当上邮差,竟是一样的年纪,都是二十三岁。
张献忠幼年的时候,家里经商,家境还算过得去,父亲把他送去私塾上学,学问没有学多少,倒是学了一身的暴脾气,经常在私塾外面和同学们约架,像极了旧时空中的不良少年。
张献忠从小就展现出了好斗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