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工科技对四星电子的诉讼,国内没有丝毫悬念的胜诉了,琴岛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双方合同真实有效,四星电子在生产要素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不得以莫须有的说法为托辞,单方面停止供货。
按照华夏《合同法》规定,四星电子必须按照年初双方签订的合同按期足量向天工科技方面进行供货。
对于天工科技提出的索赔要求和金额,经合议,最终确定赔偿金额为0.99亿美金。
双方接到判决结果后,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在判决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逾期表示承认判决结果。
对于这个结果,李荣基心里自然是能想得到的,毕竟是在华夏,那是天工科技的主场,因此四星集团安排了法务部门,向鲁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而在棒国,首尔高等法院,看着对面坐着一水的米国佬,李荣基差点把家里的电视砸了。
第一次开庭,李荣基当然是不会去的,就如同袁旭也没有出现在任何一场诉讼现场一样,作为棒国第一财阀,即便是身在家中,能看到庭审现场的“现场直播”,对于李荣基来说,自然不是难事。
开庭地在棒国,诉讼的双方一方是华夏,另一方是棒国,都是东方人,然而在庭审现场唇枪舌剑的双方,却是两家米国的律师事务所。
双方你来我往,当然用的是英语,主审的法官不时的用手捏着鼻梁,眉头皱的就跟朝鲜半岛的三千里江山一样。
作为提告方,天工科技方面提供的证据相对简单,合同和四星电子近期生产生活都是正常的调查报告就是最主要的两份证据。
而四星电子的辩护律师则是否认了天工科技方面提出来的调查报告,认为这种报告标准过于宽泛,而且并不是法院认定可以作为代表的数据,所以不具备可参考价值。
双方你来我往,火气渐大。
最终,在李荣基的“努力”下,首次开庭并没有什么明确的结果,法官宣布待双方取得新的证据之后再择机进行审查。
看到休庭之后,李荣基勉强暂时先放下了心,然后让秘书开始准备出差要用的物品。
两小时以后,李荣基的飞机腾空而起,向着万里之外的米国飞去。
所谓“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华夏的传统文化李荣基还是略懂略懂的。
棒国以前是通用汉字的,自从他们那脑子里有水的王要求用所谓的韩文来替代汉字,经过最近十几年的“去华夏化”的不懈努力,棒国文字终于全面替代了汉字。
只可惜,这棒文只是音文,具体的理解嘛,大家可以用咱们的拼音来理解,所以在很多场合,单纯的靠曲里拐弯的棒文并不能完全做到清晰明意,所以在诸如身份证之类的严肃的法律文件证件上,还是需要以汉字作为准确区分明确含义的依据。
在李荣基看来,天工科技这次“来势汹汹”,四星集团不过是“适逢其会”罢了。
在得知了天工科技方面豪华的律师团的组成之后,李荣基对天工科技进行了深入的了解。
越了解心里就越没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