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7章 君臣(27)(2 / 2)

盛世枭雄 清风明月 1151 字 2个月前

还有就是玻璃窗的匠人都是林立的人,对他藏着掖着,阴奉阳违都有可能。

保不齐户部得到玻璃厂的第一天,玻璃厂就会生产出来一大批次品。

孙尚书立刻就明白玻璃厂是个烫手的山芋了。

利益是巨大的,但巨大的利益伴随着极高的风险——以上问题他纵然能解决,玻璃的配方呢?

身为户部尚书,他太清楚人的贪欲的可怕了。

为了银子铤而走险的亡命之徒太多了。

一般玻璃的配方从他手中被泄露出去,玻璃厂的利润立刻就会一落千丈,到时候他拿什么给林立的关西军和钢铁厂?

就算陛下肯颁布圣旨,宣布玻璃厂为户部独家,禁止民间开办——不可能,陛下不可能这么做的。

林立丢下账本,和王成又去了资产登记处,这次带着自己的大账房,也就是财务总管,当场要了个小书房,亲自为林立记录他另外一部分所谓的“公产”。

谁敢查林立的账啊,甚至写出来也没有人敢看。

资产登记处没有人看,林立就带着这一叠纸张又去了皇宫。

不想孙尚书先他一步在夏云泽的御书房内,正在与夏云泽商议玻璃厂接手之事。

孙尚书不愧是户部尚书,短时间内就想到了办法。

他将林立提出的要求汇报了,也说了自己的想法,就是玻璃厂的实际生产和监管还都归林立所有,但销售之后的每一钱银子,都要先进入到户部的账上,再由户部拨给林立。

也就是说,户部只出个账房,负责收银子,其他事情还是林立去做。

正在汇报,内侍说大将军求见,夏云泽干脆就将林立也请了进来,让孙尚书将他的想法再说一遍。

林立听完,气笑了。

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孙尚书这么不要脸的。

林立真是笑眯眯地道:“孙大人的意思是,我林立自卖自身,还是带着身家卖给你孙尚书的?”

孙尚书也知道他刚刚的提议忒不要脸了,但身为户部尚书,该不要脸的时候就得不要脸。

他理直气壮:“林大人,你上交玻璃厂给陛下,就是要将玻璃厂所有的一切都一起上交的。

生产、销售、护卫都是玻璃厂的一份子,并且,户部在接手玻璃厂之后,要审查镇西军的粮草军饷,军工厂和钢铁厂的账目,也一并要审核。

这样,才能确保玻璃窗的利润能真正用到镇西军和钢铁厂、军工厂上。”

原则上,孙尚书的要求不过分。

他花钱,就得知道钱花在什么地方,值不值得花。

但问题是,林立一手创办起来的厂子,生产工艺复杂,需要保密的东西也多,怎么可能给孙尚书查账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