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一来,除非凶手已经逃离宋国,否则便一定会伏法。
不得不说,这种搜寻凶手的方式确实最快见效,而且还能火速肃清宋国不法之徒。
对卿士贵族而言,可以最大程度地消除祸患,避免自己成为下一个受害者。
然而,此法却有很大弊端。
其一者,举国盘查盗贼,不仅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而且会耗费大量时间。短期内看似见效快,实则却需要三年五载才能真正完成。
其二者,宋国以商贾之道立国,如此严控边关哨卡,必然会导致财货流通陷入停滞。届时不仅商贾损失惨重,宋国府库亦会因此空虚。
其三者,过度扰乱子民劳作,极其容易导致内乱。而且派甲士进行全境排查,定然会出现杀良冒功等现象,最终变得民不聊生。
……
宋公白丧失嫡次子,虽然悲痛万分,却深知此法隐患极大。
正考父、公子司空与公子廪父等人亦是如此认为,反倒是公子撝与皇甫蠡并未当场表态,而是全程保持沉默。
其等具体商议过程,角人六指自然不得而知,只知道宋公白作出一个意料之外选择。
表面上看似以仁德对待凶手,实则处置手段却极其不仁。
宋公白悬赏重金,缉拿杀害公子皇父的凶手。
只需提供有效线索,便能获得一百两真金。若是成功缉拿凶手,则重赏五千两真金。
即便不是凶手,只要查明归案者有罪,亦会另行赏赐。
不过有一点要求,那便是归案者必须还活着。
明面上,这是宋公白仁德之举,竟能忍住丧子之痛,确保凶手活着受审,避免有人为了悬赏而杀良冒功。
然而,却有言外之意。
那便是活着就好,只要还有一口气,即使四肢断裂,也算满足要求。
更为关键之处,对缉拿出错者并无任何惩罚。
这里便是极其不仁之处。
只要与他人有仇怨,就可以将对方视为凶手。
届时再稍微编织罪名,便能让对方获罪。
反正本就是无法查证之事,再加上对方已经被折磨得奄奄一息,自己轻松复仇的同时,还能获得另行赏赐。
在这种情况下,即便往日里无仇无怨,亦会有人挺而走险。
姬宫湦对此感悟颇深。
制定礼法与要策时,最忌讳想当然与无细则。
尤其是在推行郡县制的基础上,礼法与要策的本质是帮助新国人。
倘若只是想当然,极其容易出现本末倒置。若无执办细则,则会导致各郡县属寮执办时出现偏差。
很多时候,姬宫湦宁愿推迟实施,也不想好心办坏事。
宋公白应当是不明白这点,正考父等人似乎也没有想到,于是便真的好心办坏事。
悬赏令发出次日,便有上百名重伤的归案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