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动物园外的清晨,乱糟糟的。自从那天,中央熔炉被丕平炸了个洞之后,大笨城就没有一天平静过。
蓝色的光点依旧在弥漫,没有多,也没有少。风能把光点吹散,散开之后不知道飘到哪里,光点就会自己消失,不知道去了哪。但在熔炉周边,光点一直没有散。那座高塔每隔一段时间就会重新喷薄一次蓝光。
至于那些热水,现在是没有了。听说是现在熔炉不用水来降温,而是直接把蓝色光点喷射到空中。所以没有热水了。时光河从之前的绿色,墨绿色,甚至是浓浆一样的黄绿色,又变成了蓝绿色,或者干脆就是萤光蓝。整条时光河就像被倾倒了过量的洁厕灵,好像很干净的样子。
生活在大笨城里的人,起初是恐慌的。
尤其是在爆炸发生的第一天,本来好好的天空,突然被一大片蓝色的光点染蓝。在我们金花国,进入工业时代之后,哪有人见过那么蓝的天空啊?都是灰蒙蒙的。这种蓝色的天,我们金花国人从来没有见过。
但是,很快大家就适应习惯了。大家发现蓝色的天空,也挺好的。
不过这个世界的适应是不会永恒的,当你适应了一种新的环境之后,新环境就变成了旧环境,然后旧环境又要发生改变,有人告诉你,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新的改变又来了,你要从新适应了。
大笨城又在剧变,这一次的变化是丽莎公爵带来的。
“迁都!我们要迁都!愿意走的人,现在马上就跟着我走,不然以后有你们受的!”
从来没有过的光景,丽莎公爵率领着一大票骑士,威风凛凛地出现在大笨城的大马路上。自从“马路”这个词出现之后,路上面都不曾被那么多的马来踩过。现在的马路,才是真正名副其实的马路。丽莎公爵和她的骑士、骑士扈从们,将大笨城堵了个水泄不通。
“我们金花国要迁都了,再过一段时间,大笨城将不是金花国的首都!你们谁愿意跟我离开这里的,现在可以报名。本公会带你们到新的首都,先到的人当然有先到的优势,你们不要错失先机,好自为之。”
丽莎公爵坐在马背上,一边指点着她的手下们分成几个小组:一个小组撑起小帐篷做好摊位摆好账本,等着给想要跟着迁都的人做姓名登记;一个小组在到处派发传单;还有一个小组整顿好马车、驴车、骡车、牛车,等着只要一有人登记迁都,就根据他登记的地址,冲上门去将他和他的家具包袱全部打包好,丢到车上就往大笨城外拉走。
“亚瑟园长,亚瑟园长,我们动物园要不要也迁都啊?”
猴子们又是最先对这事有了情报并且有了要应对想法的动物。他们蹦蹦跳跳地来到亚瑟面前,向他们的伟大园长征询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亚瑟园长,如果丽莎公爵真的把首都搬走了,到时候大笨城就会没人了。”
“也不至于没人啦,但肯定没有现在那么多人。”
“首都城市一旦失去了行政功能的话,又会因为失去这种地位而失去它的经济和文化地位,三样东西都没了之后,这座城市就会不可避免地落后了。并且呢,这种落后还是光速陨落的,这大笨城,是我们金花国的首都已经有上千年了,但是呢,但是,但是——三儿,怎么说来着?”
“但是也正因为此,它承受了太多。古老的街道,不尽如人意的城市规划,但之前因为是首都,所以大家也只能忍着。一旦这里不是首都了,没人管,也没人修的话,就会更加严重地变坏下去。到那个时候啊,大笨城还很可能会变成我们金花国最著名的贫民窟,什么酒蒙子啦流浪汉啦叫花子啦甚至是那些在大城市里打拼不过的懒狗,就退居到大笨城里苟且偷生,在天桥底那里撒尿,把整个大笨城都弄得乌烟瘴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