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要再长安城住上几天的。
图纸的事情,拖上几天就拖上几天吧.......
回到家里坐在书房里,李复还在想,亲事,双方这就算同意了?
下一步该怎么做?是不是应该找人上门交换名帖提亲什么的?
李复开始在书房里找书。
这事儿,他没什么研究,一点经验都没有啊。
但凡自己不仅仅只会口嗨,上辈子早就结婚了。
去年皇帝颁发诏书,规定男年二十,女年十五以上,及丧妻达制之后,孀居服纪以除,并须申以婚媾。
实际上这一份诏书是鼓励寡妇再嫁的,但是诏书中也的确是规定了男女成亲的年纪。
一纸诏书,也是想要通过自由开明的妇女政策,提升人口数量,恢复发展与社会生产.......
听说李韶二八年华,也是到了议亲的时候.........
也难怪宫中的三位这般着急,自己再磨叽下去的话,可能好端端的一桩缘分,真就要错过了。
难怪乎当初老白,白居易说,贫为所弃,富时为所趋,红楼富家女,金缕绣罗襦,见人不敛手,娇痴二八初,母兄未开口,言嫁不须臾。
世家大族,富门少女,十六岁刚过,都不用父兄开口,就有大把的人求娶。
太上皇说的也没错,英国公家但凡放出一点风声来,门槛都能被踩烂了。
在他们看来,自己这算是截胡捡便宜了。
思来想去,李复也想明白了,自己跟英国公的女儿的这桩婚事,宫中是十分满意的。
如今朝堂之上,房玄龄杜如晦等人,甚至包括魏征,都想要与山东士族攀婚.......
六朝望族仍在,其不与庶族通婚。
权贵结交的仍旧是权贵,权贵的孩子,将来还是权贵。
而这种情况,是皇帝最不想要见到的。
李复终于在书架上扒拉出一本风俗志,坐在椅子上,翻看着。
当看到婚嫁风俗之后,一个忍不住,直接“卧槽”了出来。
感情这年头娶媳妇,是真不容易!
隋时,上承魏晋南北朝,婚姻论财之余风,这股风,估摸着也是刮到了现在。
唐承隋朝,如今是唐初,风气与前隋,那都是大差不差的。
财婚,怎么个意思呢?就是流行以收取大量钱财来作为男婚女嫁条件的风俗。
再往后翻,再风俗志内也见到了什么“女适他族,必多求聘才”,“事须求贷,便托假故,远投亲知,涉历江淮,自秋及夏,,贷得钱百万完婚”。
李复无奈苦笑。
高聘礼,这还真是“自古以来”。
不过,这也是高门大户之间的通婚,寻常小老百姓家,必定不是这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