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老天!
我恨你!
这本书的书名叫《呵呵!堕入魔道后我照样飞升了!》。
一听就霸气侧漏,扑面而来。
说的是男主是个脆皮大学生,一觉睡醒睁眼,成了异世界一家农户的儿子。
尚在襁褓之中,他扯着嗓子哭嚎只喝米汤不喝奶水。
作为现代人还是成年人的灵魂,他接受不了母乳喂养。
花老爹猜了半天猜出来,给他换了羊奶。
谁知,一个路过讨水喝的乞丐看见,说他是个煞星。
按理说趁着年纪小,干掉是性价比最高的,可冥冥之中,有个叫主角光环的东西保驾护航。
所以乞丐说出了:现在年纪小还能养几年,到了十六岁必须赶走。
否则克父克母,克死全村人,克妻克子。
他父母自然不肯相信,黑着脸拎着扫帚把人赶走。
可隔墙有耳,一传十十传百,久而久之没人愿意和他们一家来往。
直到十六岁生日那天,整个村庄被妖魔几乎屠戮殆尽,轮到男主时,他身上爆发一股神秘光芒,彻底反杀妖魔。
男主也算是为他们报了仇,同时因为亲眼目睹人命如草芥,本来就不白的他又黑了。
关于做生意挣大钱的想法,他果断扼杀在摇篮里。
他暗暗下定决心,要活下来,活得好,活得久。
早就对这个世界有了一些了解的他,做了一个令他后来庆幸不已的选择——修仙。
于是他不畏艰难险阻,猛兽强盗,风雨交加,愣是咬牙坚持前往九宫门参加收徒大会。
凭借天赋和毅力幸运地拜入九宫门三尊之一的明熙仙尊门下,成了他唯一的弟子。
原以为从此仙途坦荡,事事无忧。
奈何这明熙仙尊不做人,表面清高孤傲,目下无尘,实则嫉贤妒能,还图谋不轨,别有用心。
之所以收他为徒,不过是想杀人夺宝。
之前明熙仙尊下山四处查访,费了一些功夫,终于查探到男主体内有一颗逢生珠,对他用处颇大。
为了获得男主的信任,并且激发那颗珠子迸发出更大力量,明熙仙尊本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想法,豁出去了。
白天当他师尊,晚上当他……
咳咳咳!
这就是打个比方,不要在意这些细节。
总之,明熙仙尊开了个小号,伪装成一名女子刻意接近。
殊不知,这多此一举!
他完全不需要做什么,男主早就对他这小号一见钟情,堪比姜太公钓的鱼。
更何况,这一见钟情的女子对他嘘寒问暖,关怀备至,加上同患难产生的吊桥效应,简直一发不可收拾。
在七夕那天,从不靠脸吃饭却渐渐丰神俊朗的男主精心打扮,约这女子到山上看流星,并表白了。
迎接他的不是温暖柔软的怀抱,和两情相悦,更不是直接了当的拒绝,而是被这女子无情地穿透胸口,亲手取出了那颗沾血的珠子。
明熙仙尊拿到珠子,也不装了,桀桀桀大笑。
在男主难以置信的目光中,露出庐山真面目:他是个男的。
加一句:还是他的师尊。
喜欢的妹子一下子成了男的,还是跟自己相看两厌的师尊,这谁遭得住?
男主顿时反胃,一脸嫌恶。
骗他感情就算了,还要他的命,这时候他哪里还谈什么爱情不爱情的?
明熙仙尊欣赏他的表情,很是满意地说出了真相,亲手送他上路。
为了以防万一还补刀,生怕他复活。
可男主之所以是男主,肯定是打不死的小强,踩不死的杂草。
死是不可能死的。
他被魔族之人救了,就此堕入魔道。
男主爱一行干一行,行行都能混得风生水起。
不断升级突破变强以后,六界数不清的美人投怀送抱,芳心暗许,他都无动于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