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赶海(1 / 2)

唐云亮问的是汤圆,反正他渣男的名声已经在家族里出名,所以没什么不好意思,就是直接问。

通过汤圆的描述,和唐云亮的复述,克劳德终于明白了陆家和曼诺斯家族的爱恨情仇。

说实话,这中间的过程真的跟曼诺斯家族没多大关系,都是老一辈的恩怨,与克劳德这个私生子就更没啥关系了。

如今陆洪涛读家族史,那各家记录各家历史,肯定好人是自己,坏人是别人对不对?

对此,胖虎也是醉了。

第二天,克劳德继续去了其他区的猫咖查账,刘一诺就只能陪在路爽身边。

今天她们继续赶海,不过选择的却是刘公岛那边的海边,危险肯定是比海水浴场危险,可收获绝对比海水浴场那边更丰富。

因为有了狗子的加入,可以多带一个小桶,赶海队伍最终由一狗(沧溟)四猫和两个人类构成,其他狗子都被放在了猫咖里代养。

胖虎对赶海的兴趣并不是很大,所以就找了个周围没水的礁石趴了上去,然后用低频的吼声操控另外三只猫去自行觅食。

事实证明,正常家猫都讨厌水,哪怕是有胖虎的声音命令着,除了板凳还兴奋的跟个二哈一样,芒果那一路上的反驳碎碎念让跟在一边的窝头的眉头都舒展了开来。

刘一诺也和个小姑娘似的,抓到什么就兴奋的尖叫出声,也就路爽表现得和她的年龄有些不符,

重生过来的人,已经丧失了那份童贞了吗?

胖虎不禁叹息。

不过它倒是看得出,路爽还是很开心的,也许是因为她的童年和之后的人生都被圈禁在了东岳市那个三线内陆城市了吧。

潮水开始缓缓退去,胖虎也在礁石上晒松了肉,准备活动一下。

因为刘公岛这边现在玩的人并不多,所以海水还算干净,而赶海的人少,那礁石区可以找到的猎物就会更多。

可这里就出现了一个问题,胖虎此时已经不是庞大的缅因猫,身体就算肥肥壮壮,爪子没力量打开海蛎子还是打不开。

于是这就到了沧溟的用武之地。

它不是猴子,并没有可以搬动碎石块的爪子,可它不是有嘴么?

在胖虎的指挥下,沧溟叼着一个有大半个猫头大小的圆滚滚的石头,叼到指定位置,站在高处,往低处扔石头,很轻松可以击碎牡蛎壳,而不会伤到自身。

然后胖虎会小心的用爪子将碎裂尖锐的外壳扒拉到一边去,让沧溟先吃。

于是聪明狗子就突然多了个技能,而且在胖虎的演示下,越来越熟练。

它们一猫一狗的速度居然比刘一诺用螺丝刀更快速。

这期间胖虎偶尔也会找到自己打不开的石头,让沧溟去叼走,而底下的小螃蟹就会被惊出来。

指肚大小的螃蟹并没有什么肉,就算是吃下去也就是咋吧咋吧味,对此胖虎亦将其教会了沧溟。

螃蟹狗子可以吃,但只允许嚼吧嚼吧吐了,绝对不能下咽。

对此,大一点的铜蟹就会被胖虎用猫爪拍断腿,再让两个女孩来拿。

原因自然是俩姑娘都没经验,哪怕带着橡胶手套,却还是被铜蟹夹破手。

胖虎能怎么办?

谁让它是个公猫呢?

退潮后的小水洼里还会有海星出现,至于海胆,胖虎也不知道哪部分有毒哪部分没有,所以仅仅是将水里的海星捞出来,叼进沧溟的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