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0章 重女轻男,来入赘吗?(2)(1 / 2)

贺家不要泼妇的妹妹。

他们给了萧家和原身两个选择,一是快些把萧兰‘处理’掉,或是二嫁,或是发回婆家,二是退亲。

他们的理由是:贺家祖宗八辈,都没有和离女,被休妇,他们丢不起那个人。

对此,大河村的村民们略有腹诽,毕竟,萧家对贺家有恩,萧大虫为了救贺志勇都残废了,贺家又把原身拖到十九岁,都成老姑娘了,结果居然退亲,确实不太讲究。

但这时,萧兰婆家找过来大闹,说萧兰婆婆被她打坏了,卧床不起,眼看要死,要拉她打官司,萧家为保女儿,赔了好多钱。

村民们没言语了。

毕竟,谁家都不想要这样麻烦的亲家。

贺志勇顺利退亲。

原身恢复单身,成了四里八村出名的老姑娘。

这就算了,原身虽然难过,但也不是想不开的性格,退婚就退婚,大不了当多年恩情喂了狗,给贺志勇花的银子,也当是破钱免灾了,她算是想得开,但是萧兰不行,她本就丢了女儿,痛苦地想死了,偏偏,娘家还受她连累,爹娘棺材本都赔光了,妹妹又因她退亲,她一个想不开,直接上了吊。

随后,李四妞因为女儿惨死,抑郁成疾,没两年就病死了。

原身失去姐姐和母亲,痛苦混沌地过日子,结果,守了三年孝之后,她都二十五岁,当时朝廷有命,凡治下百姓,无论男女,超过二十五岁未婚者,有官府配婚。

原身被拉郎配了个地痞流氓,那人嗜酒成狂,喝醉就了打人,原身被他打得遍体鳞伤,眼睛都被打瞎了,萧大虫看不了女儿受苦,来找地痞算账,两人扭打过程中,意外把地痞给打死了。

出了人命,萧大虫和原身被扭送官府。

作为县衙捕头,贺志勇接收了他们。

彼时,他已经跟白绣娘成亲,孩子都有了,而且,因为白家早年卖出去,给白绣娘当药钱的白三郎,机缘巧合做了京官,他们在县里很有威望,就连县太爷对他们都有些巴结着……

原身来求贺志勇和白绣娘,求他们从轻发落,秉公处理。

毕竟,地痞伤人在先,萧大虫又是长辈,且有无意之实——两人扭打,萧大虫推了地痞一把,他脑袋磕在窗户上死了,这谁都不想的。

按照本朝律法,这种长辈意外致死晚辈的案子,是可以用银子赎买罪名的,原身求贺志勇宽限些时日,让她把家产卖了。

这不是什么大事,别说萧家曾对贺、白两家有恩,又有从小长大的情分在,便是普通的百姓提出这要求,按理衙门都不该拒绝,偏偏,贺志勇暗恨萧家‘挟恩图报’,白绣娘又有些别扭的小心思,对找上门的丈夫‘前未婚妻’心生不满。

贺志勇为讨好妻子,直接向县太爷进言,大笔一挥,萧大虫从重处罚,入狱十年,杖责五十。

萧大虫是个残废,又有年纪了,五十大板直接要了他的命,连监牢都不用坐了。

原身自此,失父失母失姐,世间再无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