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目前来说,这个是巴伦最不能给予她的。
因此,两个人在这样的情况下,很难解决这其中的矛盾。
在阿曼达·赫斯特看来,之前她同巴伦之间唯一的阻碍,就是巴伦同邦妮的婚姻。
但现在在巴伦已经离婚之后,对方依然没有给她一个名分的打算,想到之前为了他自己所做的妥协,阿曼达肯定不免会有委屈甚至是有怨气,这也是能够理解的。
毕竟本身以她的出身,如果是选择其他的任何人,都不会有这样的情况出现。
可是归根结底,以外部条件来说,巴伦的出身、财富以及权势,加上本身的条件——年轻,英俊有才华,甚至学习知识的能力都如此强悍……这样的理想情人,如果没遇到之前还好说,在相处之后,包括阿曼达、莉迪亚她们,同他们所遇到的其他男人相比,简直是不可能愿意错过的。
“我们目前正在与索尼公司进行谈判,试图收回他们手中的蜘蛛侠版权……”
蓝谷资本的CEO安妮卡·道森对巴伦说道:
“现在索尼公司的情况并不算好,他们的总公司甚至因为资金问题,准备出售两栋总部大厦,但目前看起来,他们对于出售蜘蛛侠的版权还是在左右摇摆之中,不过我们最低的目标,也是要拿到蜘蛛侠的形象授权。”
在之前,漫威-米高梅集团已经从二十世纪福克斯的手中拿回了X战警、神奇四侠以及变种人的版权,现在他们正在筹拍最新的一部《X战警》电影。
那么目前仍流落在外的最重要的漫威超级英雄,就是蜘蛛侠了。
虽然就像是安妮卡所说,受到次贷危机以及最近日韩经济低迷的影响,以及其主要业务的消费电子产品竞争激烈,业绩大不如前,目前索尼公司的情况并不算好。
但即便如此,对于漫威-米高梅收回蜘蛛侠的版权,索尼方面的态度仍然非常的慎重。
毕竟此时的索尼公司CEO是霍华德·斯金格,这位出生在英伦威尔士,后来去到美利坚,曾经参加过越战的人,是索尼帝国的第一位外籍掌门人。
并且在担任索尼公司CEO之前,霍华德·斯金格的职务是索尼美利坚分公司的CEO,就是在他的手上,索尼从漫威的手中拿下蜘蛛侠的版权的。
在上世纪末,漫威的情况非常糟糕,濒临破产。
为了尽快的回笼资金,漫威将包括X战警、神奇四侠、绿巨人在内的他们几乎所有的超级英雄版权都摆在了谈判桌上,并准备以2500万美元的价格,试图打包出售这些版权。
当时的索尼影业一直对蜘蛛侠非常感兴趣,因此在同漫威的谈判中,他们表示自己只需要蜘蛛侠,其他的超级英雄IP并不想购买——毕竟当时的情况,漫改的超级英雄电影极少有成功的,并不被看好,并且这其中蜘蛛侠是最具知名度的。
经过一段时间的洽谈后,漫威又降了降低价,向索尼开价2000万美元打包版权的提议……
索尼依旧不愿收购除蜘蛛侠外的其他漫威版权。
最终,双方最终达成了协议,索尼以700万美元的价格,获得了蜘蛛侠的电影制作版权。
根据出售协议,索尼获得了蜘蛛侠及所有相关角色的电影拍摄版权,电影收入全归索尼所有。
附带条件是,索尼每5年要推出一部蜘蛛侠电影,否则版权自动归还漫威。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