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艰难的合作谈判(1 / 2)

林羽萱和慕容瑶决定全力争取与那家拥有先进技术的初创公司合作。她们迅速组建了谈判团队,开始了紧张而艰难的合作谈判。

初次接触,初创公司对她们的合作意向表现出了一定的兴趣,但同时也提出了一系列苛刻的条件。比如要求在新成立的合作公司中占据绝对的控股权,并且在技术共享方面设置了诸多限制。

林羽萱在谈判桌上据理力争:“我们公司拥有丰富的市场经验和成熟的销售渠道,这对于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至关重要。控股权的分配应该基于双方的贡献和价值。”

慕容瑶也补充道:“技术共享是合作的基础,如果限制过多,将不利于双方的共同发展。”

然而,初创公司的态度十分坚决,谈判一度陷入僵局。

回到公司后,林羽萱和慕容瑶陷入了沉思。如果不接受对方的条件,可能会错失这次难得的合作机会;但如果全盘接受,公司的利益又将受到极大的损害。

“我们不能就这样放弃,得想想办法打破这个僵局。”林羽萱说道。

慕容瑶提议:“要不我们深入研究一下他们的技术,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些新的突破点,增加我们在谈判中的筹码。”

于是,公司的技术团队开始对初创公司的技术进行深入分析。经过日夜奋战,终于发现了一些可以优化和改进的地方。

带着新的发现,林羽萱和慕容瑶再次坐到了谈判桌前。她们向初创公司展示了自己的研究成果,并提出了合作后的技术发展规划。

这让初创公司的态度有所松动,但仍然没有完全放弃之前的苛刻条件。

就在双方僵持不下的时候,市场上突然传来了竞争对手与另一家类似初创公司达成合作的消息。这让林羽萱和慕容瑶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我们必须尽快做出决定,不能再拖下去了。”慕容瑶焦急地说道。

林羽萱深吸一口气:“我觉得我们可以在一些非关键问题上做出适当让步,但在核心利益上一定要坚守底线。”

最终,经过一轮又一轮的艰苦谈判,双方终于达成了初步的合作意向。但在具体的合作细节和协议条款上,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完成。

在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后,林羽萱和慕容瑶立即投入到后续合作细节的商讨中。然而,这个过程并不轻松,双方在知识产权归属、利润分配、市场推广策略等方面存在着诸多分歧。

林羽萱主张在知识产权方面,公司应该拥有一定的共同所有权,以保障未来的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而初创公司则坚持认为,他们的技术是核心竞争力,不愿意过多分享。

慕容瑶在利润分配问题上据理力争:“我们公司在市场推广和销售渠道上投入了大量资源,应该在利润分配中得到相应的体现。”但初创公司却认为他们的技术价值更高,理应获得更大比例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