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长,我们到处都找遍了。”雷长风害怕地小声说,怕眼前的人发怒。
“是还有找到的意思?”那人玩味地笑了一下,转眼间,一道闪电击到了雷长风头顶,他痛苦地在地上打转。
“三日后,你若还是找不到他,就去下地狱吧。”那人化作一阵风,转眼间就消失在了座位上,只留下痛苦挣扎的雷长风。
池月转头看了林清淮一眼,林清淮很快就懂了她的意思,带着她跟了上去。
一间密室里,那人摘下了面具,池月震惊地睁大了眼睛,怎么会是他——刘博士,一个在原书里几乎没什么存在感的人。
他从末世开始就一直待在雷霆基地里,雷长风一直很尊敬他,甚至不惜将自己手下的得力助手送给他做研究。
他在原书中出现不过寥寥几笔,雷霆基地灭了之后,再也没有人知道他的下落。
想来或许是逃到了此处,怕林清淮想起来找他寻仇吧。
刘博士如今已经年过五十,容貌却是不到三十岁的模样,戴着一副金框眼镜,倒是一副斯文败类的样子,难怪在雷霆基地里如此受那些女异能者的欢迎。
他对那些异能者来之不拒,将他们一一剖解在手术刀下,血液溅出的越多,他便越开心,将白大褂染成红色。
刘博士自从林清淮逃出去之后,日日觉得心慌,他的实验不能再等下去了,他将那些失败了的人运往了世界各地,只待他的特质药水研制成功就能将整个世界变成他的了。
他要让那些曾经瞧不起他人都变成毫无意识的丧尸,让他们成为他末日的献祭品。
“我们先离开这里。”池月轻声说,林清淮带着她离开了那所基地。
“他已经疯了!”池月气愤地说,她刚刚从林清淮那里看到了刘博士的记忆。
刘博士从小到大就是别人口中的孩子,天资聪颖,年仅二十五岁就毕业于最好的大学,成为医学,生物学双博士学位。
从那以后,他每日泡在实验室里,研究着不同的课题,每一项研究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成为年轻一代的领军人物。
但他并不满意,他觉得现在的生活没有一点意思,他的人生实在是太过一帆风顺了。
渐渐地,他产生了用活人做实验的想法,但如今是法治社会,他没有办法保证自己永远不会被人发现。
他在一次意外冒险中找到了这片绿洲,就偷偷在这里建了一所实验室,抓一些在边境的人过来做活人实验。
雷长风也是这样被他抓到的,他当时正刺杀了一个小国家的领导人,被国际上追杀,就躲进了这无边无际的沙漠里,他又渴又饿,被刘博士给抓了回去。
他沉迷在了这种权力,日日以解剖为乐,看着他们痛苦挣扎,将他们和动物融合在一起,想要创造一种全新的生物,但这些实验都以失败而告终。
直到他发现了山洞里的林清淮,一个沉睡了不知多少年的丧尸,他的身体是多么的完美,能承受他所有的实验,甚至用了他的血液可以将人变异,甚至产生只有在小说里的异能。
他将林清淮的血肉割了下来,注射到了自己的身体里,他本来就是个疯子,根本就不在乎自己的生命,他的生命太无聊了,林清淮的出现给他带来了一丝神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