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电视手机(1 / 1)

欲海孽债 郁松寒 1092 字 8个月前

花梦蝶这几天很烦。

市纪委盯着城市道路绿化的案子不放,已经连续来公司了两次。第一次,她借口人在景州,没与来人见面。第二次,就是宋楠生日的那天下午,她无奈之下,打出了市长汪大洋这张挡箭牌。

当时,说出“汪大洋市长知道吗”这句话,虽然貌似很轻蔑的口气,其实,花梦蝶的内心里却是打着鼓的。她心里并没有底,是真真正正的色厉内荏。

因为卧室监控的事儿,那天晚上自己已经相当难堪了。汪大洋当时的口气与神情,已经有相当的距离了。他究竟还念不念旧情,与自己是否还重温旧梦,实在难以预料。

但是,在那种情况下,面对崔鸿烈的步步紧逼,也只有先请出这尊菩萨,救一时之急了。能顶多长时间是多长时间吧,走着说着,车到山前必有路嘛。

送走了崔鸿烈和宋林,花梦蝶不由埋怨起金子昂与钱光辉来。这两个怂货,纪委一问话,肯定吓尿了一裤子,把什么都交代得一清二楚,否则,纪委也不会这么快就来公司调取账目。他奶奶的,当初,这俩人信誓旦旦地拍胸脯,说,只要做得隐蔽一些,锦华公司配合着把账目走好,外人根本看不出来。

自己当时也没多想,就信了这俩怂货,商定了套取出的资金的分成比例,按照他们的计谋,采取间苗的办法,套出来的一千五百万中,自己也分得了五百万。现在看来,当时想的太简单了些。银杏树就种在街头,不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事儿吗?出事是迟早的,不出事反而不正常。这五百万的嗟来之食,怎么吃进去的,大概率还得怎么吐出来啊。

吐出来就吐出来,本来就不是应该挣到的。发小财,靠勤靠俭;发中财,靠德靠义;发大财,靠运靠命。命中有时终须有,命中无时莫强求嘛。只是,在古阳商圈中,落个这结局,让自己灰溜溜的,没打住狐狸还惹了一身骚,不是下不了台面嘛。

纪委将来真要是调查起来,责任当然都往金子昂与钱光辉两个混蛋身上推,没有他们的暗示与怂恿,我花梦蝶没有这个胆,即便有这个胆,也没有这个途径和办法嘛。

之所以要打出汪大洋这张牌,除了情急之下的万不得已,花梦蝶还有两个意图。

第一个,试试能否侥幸过关。

我与汪大洋的来往,虽说是暗通款曲,从未在公开场合露过面,可是,毕竟已经三四年了。世界上,哪里有不透风的墙呢?纪委小小的一个室主任和办事员可能不知道,但纪委书记姚廷召岂能不有所耳闻?

听说,姚廷召很讲原则,办事一是一二是二,丁是丁卯是卯,很难通融。即便像那个崔鸿烈所说,市长不分管纪委,但是,姚廷召也是官场中人,对于汪大洋,纪委书记就一点也不顾忌吗?俗话说,不看僧面看佛面,市长的女人,是你纪委书记能动的吗?难道不知道投鼠忌器一说吗?花梦蝶深信,姚廷召即便再古板,也不会像阿Q那样,傻不拉几地说“和尚动得,我就动不得”?

第二个,试试汪大洋与自己的缘分是否已尽。

自从谈完视频的那晚之后,汪大洋失踪了似的,再也没有与她联系过。花梦蝶很不甘心,曾试着给他发过几次信息,约他吃饭,邀他前来紫园“一醉方休”,可是,发出去的信息都石沉大海,杳无音信。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看来,汪大洋这次是铁了心,不再理睬自己了。他娘的,床笫之欢,都如朝露,哪有什么海枯石烂!哪有什么地老天荒!

不是有个经典段子吗?关于老婆和情人的区别:老婆是电视,情人是手机;在家看电视,出门带手机;小有成就的人不再看电视,干成大事的人不停换手机;电视终身不收费,手机欠费就停机。

不用说,看这架势,汪大洋要么是窝在家里看电视,要么,就是又换了一部新手机。

可是,毕竟,还没吃准,对汪大洋对自己的态度没有十足的把握,那么,就拿这个挡箭牌来试一把吧。假如,能把姚廷召唬过去,那当然再好不过了。

退一步,如果唬不过去,姚廷召当然要请示汪大洋。汪大洋如果主动给自己打电话问情况,这就说明,他心里还有自己的位置,破镜还能重圆。而如果,再过一段时间,纪委依然追着不放,那就很显然,是汪大洋对自己不管不顾了。

奶奶的,不过就是五百万嘛,就当作一块试金石吧。

却说那天,崔鸿烈与宋林等到晚上七点,姚廷召才回到单位。二人赶紧随着他进到办公室,把下午在锦华公司的遭遇,原原本本向书记作了汇报。

姚廷召听罢,指示道:“这样吧,你们先按下暂停键。我呢,找个合适的机会,征求一下汪市长的意见之后,再确定下一步的措施。你们等我的消息吧。”

花梦蝶这种不配合调查的行为,以往也遇到过。解决的办法不是没有。其实,很简单,纪委一个电话,让公安的经侦支队直接出手,调取账目,你一个企业,即便是所谓的龙头重点企业,胳膊岂能扭过大腿?

但是,那是万不得已的时候,才动用的下策。现在,还远远不到那个地步。须知,斗争是需要艺术的,不是一味地蛮干。仅仅有匹夫之勇,不是一种大智慧啊。

是的,正如花梦蝶所料,姚廷召对汪花二人的私情,确实有所耳闻。花梦蝶公然亮出市长的招牌,既然敢如此嚣张,当然不会是空穴来风。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在弄清汪大洋的态度之前,怎么能贸然动手呢?

而征求汪大洋对此事的意见,不是一般性地请示工作。如果以工作角度论,市长不分管纪检监察,还真没有请示的必要。这件事的背后,涉及到他个人的隐私,就不得不慎重了。

这个“请示”,怎么才能不显山不露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