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母亲张美琪的决定(2 / 2)

于是,我妈在尊严与爱情的天平上,毅然决然地选择了自尊。

她不愿做那无谓的挽留,而是选择以离开,作为对这段破碎婚姻的最后辞别。

丈夫既然已经做出了一个重大的决定,纵容他的情人,来家中逼宫,逼身怀六甲的妻子退位……

丈夫这样不管不顾,任凭这个行为打破了婚姻的忠诚誓言,任凭这个行为给原本应该圣洁的婚姻关系投下了一道阴影……

那么,面对丈夫这样的无情的背叛和不忠……

我的母亲张美琪在深思熟虑之后,作出了一个勇敢的选择,那就是退出这段已经名存实亡的婚姻。

母亲在经历了初始的震惊和痛苦之后,逐渐平复了情绪。

她开始理性地评估自己的处境。

她意识到,继续维持这样一段充满欺骗和背叛的关系,对她的精神和情感健康是一种极大的伤害。

她不愿意让自己的价值和尊严被如此轻视,也不愿意在未来的日子里,继续忍受这种对爱情的亵渎。

因此,她选择了离开。

这个决定既是对自己的一种尊严的维护和自我保护……

也是对未来的不愿再忍受背叛和欺骗,不愿意继续在破碎的关系中消耗自己的情感和时间,而寻求的一种解脱……

母亲张美琪作为一介女流之辈,外面虽柔弱,但内心却是刚强的,有骨气的……

她明白,爱情,婚姻不是靠退让,靠乞求得来的……

她也明白,离婚可能会带来一系列的困难和挑战……

比如经济上的自立、情感上创伤,家族的压力,社会与论的压力,以及可能的孤独感……

但是,她不愿意将自己的幸福寄托在一个不珍惜她的人身上。

在这个过程中,我母亲也展现出了非凡的勇气和独立精神。

她选择了面对现实,退出这段她曾自认为,也曾有多少人羡慕的幸福婚姻生活。

这意味着她必须放弃养尊处优的富家少奶奶生活,从头开始,重新规划自己的人生。

但,我的母亲不后悔这样的选择……

最终,我母亲提出了几个退出婚姻的条件

一,罗氏公司不能擅自终止与张氏的定货契约合同,必须维持五年以上,让张氏生产的货物有稳定的销货渠道方可终止。

二,她腹中的胎儿乃罗氏骨血,且为男婴,将来,罗世恒占有的公司股份,必须无条件转让给孩子……

这,就是母亲张美琪签离婚协议的附加条件,经专业律师认证,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