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我去问问。”
对方接过令牌和碎银后,就向后面走去。
小木棍说道
“少爷其实你不用这样客气”
“算了,都是讨生活的,都不容易。”孙游挽看向四周售卖的物品,随手拿起一盒
“你看看这个颜色好看吗?”
过了一盏茶时间不到,那店员便跑过来。
“两位请随我去后面”
孙游挽将那盒胭脂放回原位,跟着对方去到后面。
见到那人,果然是丰薪县的一位商人,那人看见孙游挽便连忙上前。
丰薪县的周县令是沣国公的妻弟,这事并不是秘密,而这眼前的孙县尉却叫周县令舅舅,虽说有可能是那位的儿子,但谁也不会白痴到直接去问,毕竟从长安到地方,多半是受罪被贬。
“孙县尉,好久不见,竟在这见到你。”说完将那上面印着“周”字的令牌交换给对方
“钱老爷,真是好久没见,没想到在长安竟也有产业。”
孙游挽的这声“钱老爷”打消了对方打算套近乎的想法,毕竟孙游挽的身份他已经猜的八九分了,如今在长安见到对方,估计已经确定。
“没有,我这是来送一送货而已,这算是与我一同搭伙的吧。”
就在钱商人在回忆曾经有没有冒犯对方的时候,孙游挽开口道
“我有件事要劳烦钱老爷”
“您请说”
“我想让你帮我带几封信回丰薪县。”
“这事啊,吓死我了。您放心,今天我就打算回。”
“太好了,那麻烦用一下纸笔。”
“那我们还是去屋里吧,里面就有。”
随着孙游挽的笔落下,将纸装进信封里。
“麻烦了”
从胭脂店回去后,两人又四处逛了逛。
路过一家酒楼,看见人聚集在门口,靠近还有争吵声传出来。
“你这菜里面有虫子,还要我付钱,是什么道理。”
“客官,我们有伙计看见是您把虫子放进去的,你这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孙游挽和小木棍挤过人群
“那伙计是你们的人,自然是向着你们的。”
“客官,若是您承认这虫子是您放的,饭钱我们就给您免了,但您要是这样诬陷我们饭店和我们员工,那我们可就要等官差来了。”
孙游挽看向里面,一个大汉子争论着,眼神往人群里瞟了一眼。
“你说我是诬陷,那就是说这虫子不是你店里的。”
“当然,要是虫子爬行,还怎么开店。”
“好”
说完,眼睛便往下看,好像在找些什么东西。
就在蹲下时,往旁边一指。
“看,那是什么,这可不是我拿的吧。”
说完将那小虫捡起,站起身来将小虫展示给对面的一众人。
对面仔细看去,那小虫果然与桌子上的虫属于一种。
那人手握小虫像是握着胜利的果实展示给看热闹的“审判员”
见对方展现出“证据”来,而自己这边却是只有人证,无法拿出证据来,实在是着急。
围众开始窃窃私语
“我还以为那人是来吃白食的,没想到竟真是这间饭馆的错。”
“对啊,我还听说这间饭馆还不错呢,没想到啊。”
见围众开始偏向自己这边,那大汉开口道
“今天我这是吃出来了,要是不小心吞咽下去,谁知道什么时候发现。难保以前就没有像这样的小虫出现。”
话落,对面一小童站出来
“你说谎,我明明就看见是你偷偷将虫子放进碗里,又将汤盛进碗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