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筝近一个月来过的浑浑噩噩,浑噩到除了吃饭睡觉,竟想不起自己都干了什么,还能干点什么。
她没有刻意躲着容衍。
事到如今,她已经明白,躲着他没有什么用处,更没有什么意义。
只是容衍再没出现过。
她想,这是典型理亏的表现,彼时对峙的时候他就无话可说,此时应当也无颜跟她见面。
当然,也可能并不理亏,或许只是因为明面上没出现,如今她已经知道了安逢雪,容衍或许会换个人跟着,有的是办法不让她察觉。
但祝府把守甚多,一时半会儿,也不见得能安插进来。
祝筝胡思乱想了许多日子,最后没想到的是有朝一日,祝府竟成了最温暖的港湾。
以前拼命想出去,现在只整日里待在府中,吃饭睡觉,躲避暗处的眼睛。
可惜府里却有个人不会让她安心吃白饭。
就这样浑噩了月余后,一大早,祝筝被耳提面命拎进了正厅。
刚入秋不久,祝老夫人早早穿上了貂绒。
“三丫头现在大事落定,你更要抓紧时间了。等你也嫁出去,老身就能安心合眼了。”
祖母一番话说的和颜悦色,满脸的笑甚至显出点慈祥。
祝筝随口道,“我可不想祖母合眼。”
祖母脸色一僵,“臭丫头,整天没个正经……等你姐姐当了太子妃,看你还敢不敢这样嬉皮笑脸。”
“他是废太子。”祝筝提醒。
凭什么公仪灏一句话就把姐姐接走了,也没有人问过阿姐愿不愿意当太子妃。
祖母怒道,“废太子也是太子,死猫不是猫吗?”
祝筝:“……”
死猫确实是猫,废太子在祖母这儿也确实是逾期的真太子,不知她是被太子妃的空口白话唬的高兴,还是只要找个男人嫁了离开祝府祖母就会高兴。
总之她老人家是真高兴,也是真着急。
但近日府上却静悄悄的,祝筝想了一想,才想起原来是没人上门提亲了,怪不得这么冷清。
祖母显然对这种冷清有些焦虑,人一焦虑就会病急乱投医。
今日投的医,就是将祝筝打扮好,送进了栖雁园里。
栖雁园地处南郊,最有名的,是里面的一个圆形的池塘,被密集的湿地隔开,状似一面摔得粉碎的镜子,所以叫做碎镜塘。
起名的人是先皇,只顾着生动,从来没想过大家会觉得这名字寓意不好,又因为地势偏僻,慢慢成了个人迹寥落的地方。
栖雁园的一任掌事想出个了巧妙的意头,挽颓回盛。
这个意头,便是结合了大雍入秋的第一个节日,簪花节。
大雍风气一向惜花爱花,秋日将尽,即将迎来再无百花的漫长冬日。文人雅士簪鲜花在发间,一起度节吟秋,为的是一扫寂落颓气,彰显“我言秋日胜春朝”的豪气。
在秋日里还能找到鲜花戴,也是一种财气和门路的攀比,总之雅俗共赏,这节日就成了重节。
栖雁园中每逢簪花节便会大肆宣扬,邀请未曾婚配的男女一同赏秋,这里的簪花节与别处也略有不同,多了个予花的风俗。
“郎君簪花予佳人”,未婚配的男子头上往往带着两朵花。送给合眼缘的佳人,佳人若是中意,就戴在鬓上,若是不中意,就丢进碎镜塘里。
祝筝对栖雁园知道个大概,来了也是应付,于是特意没走正门,挑了个西南偏门下了车。
可惜却失策了,这个西南偏门门口也聚着很多人,且大都是些名声很差的纨绔子弟,年纪轻轻沉迷酒色,各个把自己养成了歪瓜裂枣,在婚配上举步维艰。
故而有鼻子有眼的祝筝一出现,简直像羊入虎口,高矮胖瘦的簪花郎涌上来,七嘴八舌地一边自荐,一边从头上拔下花送上来。
祝筝面上干笑,她一个单枪匹马的落单女子,也不敢贸然拒绝,只能边收边退。
花很快在她怀里堆成小山,她不得不拿衣服下摆兜着,预备一起扔进碎镜塘里。 倒卖凶宅那几年
好不容易闯过偏门,往里的月门处却还站着另一群,正中央簇拥的男子细条条,须发稀少,开口就是调笑。
“这是哪家的小美人?这么战绩斐然?挑郎君是不是挑花了眼?”
众人跟着哄笑。
祝筝瞥了他一眼,继续往前走,细条男子却带着一群人跟了上来。
“在下叶见昌,家中排行老三,家父叶征呈,官拜兵部尚书。”
叶家三公子,她倒是听过,早已婚配还到处沾花惹草。
祝筝往后退了退,“我是园子里的洒扫,这些花不过是别的姑娘不要,随手给我让我丢了去的。”
“洒扫?”叶见昌却更来劲了,“小美人儿细胳膊细腿,能有多少力气做洒扫,白白浪费了这样的样貌。”
“正巧我府上还缺两房美妾,不如跟了我,以后吃香喝辣,再也不用干这些出力的活。”
被一个细胳膊细腿的人说细胳膊细腿,祝筝本来就差的心情更加不好,眯了眯眼,“我有多少力气,阁下要不要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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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见昌露出一个颇为恶心的笑,“怎么试?”
祝筝正愁没处撒火,使出全力把满怀的花砸了他一头。
她收的花中不乏一些花盘厚重的,砸出几声沉闷的咚咚声。叶见昌弱不禁风的身板都晃了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