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7章 保乡军税务改革(1 / 2)

此前,于万历年间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后,明廷是直接从民间征收现银充税的。

此举有利有弊,好处是大大增加了朝廷的财政收入,亦在一定程度缓解了社会矛盾.减轻了百姓的负担,给垂垂老矣的大明续了半条命。

有了这么多银子,明廷才能每年持续给边军投入巨量经费。

但弊端也很明显。

首先,各地官府会“一条鞭法”的要求之外还会私自增加苛捐杂赋,使得民间怨声载道,而且税法规定只收银两,百姓自然没有那么多整银,都需要将碎银重铸,那么在银两熔铸过程中产生的“火耗”就需要百姓自己承担,成为了官员的灰色收入。

并且,百姓在交税之前需要将手中的粮食换成银两,这兑换汇率则由商人说了算,经常会有黑心商人趁机哄抬银价,导致“银贵谷贱”,百姓手中的粮食不值钱,农民的负担又会加重。

再比如大明的辽东边军辖区。

原本明廷的粮食要从江南漕运至京师,再运往辽东,成本非常高昂,后直接改成了运输体积较小的白银,但此地的经济本来就不发达,也不是什么产粮区,这种灾难性的输入通胀直接导致粮价一路暴涨。

尽管边军的待遇还算不错,但士兵那看似丰厚的饷银却根本买不了多少粮食,填饱肚子都是问题。

有些时候,甚至根本买不到。

综上所述,有了这个前车之鉴后大将军徐晋决定施行两种征税法。

既农税征收实物,商税征收现银。

这所谓的农业税其实很好理解,谁的地谁缴,像无地流民或者佃户群体自然无需缴纳。

如此才能解放出大量的劳动力投身于手工业和工商业。

而各县税课司则只会征收粮食,这些自耕农种稻子就缴稻子.种小米就缴小米,无需兑换,也无须缴纳现银。

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若那个狗官看不上实粮,非要收银子。

那就等着掉脑袋吧!

不过,县税课司收到这么多的粮食后肯定不能像银子一样运来运去,毕竟体积在那放着,运输极为不便。

考虑到这点,在大将军徐晋的指示下,“龙兴粮行”很快成立。

此机构属于官方组织,跟“龙兴银行”一同接受户部管辖,粮行于各县皆会设置一个分行,一般离税课司的衙门不远。

老百姓在缴农税时先将粮食交给税课司,税课司经过清点统计之后再由龙兴粮行接收,后者将按官价折银付给税课司,这些钱最后又会回到户部的财政系统。

对着这些收来的粮食,龙兴粮行会视上级单位指令进行处理,比如卖掉一部分或是储存在各地粮仓。

这些存粮也是保乡军士兵和文武官员平日的口粮和战备粮。

若遇见市场粮价大幅度涨跌,严重影响民生之时,龙兴粮行还能向市场投放一部分粮食,让粮价趋于稳定。

有了这个农税系统,可以有效避免丰年伤农而灾年百姓只能饿死的惨况,哪怕是大丰之年,粮行也只会按上面制定好的价格进行收购,没人敢趁机压低粮价。

另外,在商税方面,大将军徐晋也是细细琢磨过的。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查漏补缺,保乡军的商税系统也趋于完善,虽然十税一的基本原则没有变,但这只是针对经营普通商品的商贾而言。

像什么丝绸啊.香料啊.茶叶等等属于奢侈品范围商品,其附加值和利润极大,甚至是暴利,那肯定不能按十税一这个标准征收了。

适当的往上提提标准是很正常的嘛。

当然了,要把这些税务查清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毕竟账目这玩意很容易作假,很难根据营业额去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