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7章 我爱发明(1 / 2)

起初王二娃依旧过着往日的平静生活,只不过靠着新纺车,妻子能织更多的布,家里的光景也就更好了,那些沾了光的村民亦是从中得到不少好处,很快,这个小山村的布匹产量暴增,这让收购布料的行脚商人感到十分疑惑。

后经调查,这才知道是怎么回事,紧接着,此事又被衙门的人听到,最终报告给了洪知县。

“哦?竟有此事。”

洪县令此时正在处理公文,当听到辖内有民户改良了织机之后,只是淡淡点头表示稍后再谈,知道听见这新机子效率是老机的八倍之后,他竟然蹭的一下站起身来,一脸的匪夷所思:

“当真!”

“千真万确。”那农事司的皂吏激动异常:“属下已去边山村亲自查验过,不会有错。”

于是,洪知县公也不办了,风风火火的驾着马欲亲自一看,如果消息属实,并且这种新式纺机可以批量生产,那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开阳县可借此大兴纺织业,每年将带来大量的利润和税收,这可都是明晃晃的政绩啊。

后面的事就不用说了,消息证实后木匠王二娃很快被洪知县树为典型,甚至还惊动了贵阳知府,后者又将这位民间发明家的事迹上报到桂林,一时间,边山村的来客络绎不绝,有前来采访的编辑,还有许多岭南那边纺织厂考察员。

最终,王二娃凭借这项伟大发明从大夏专利局得到了整整一百元的奖金,府里.县里又分别奖了他五十元和三十元,并将这种新式纺车命名为“二娃纺机”,说实话,这一百八十元的巨款对于一个农民来说已是天降横财,但真正的好处还在后头。

按照大夏的有关条例,王二娃此时已拥有了新式纺机的专利权,这是留有档案的,在三年内,任何商业机构在装备“二娃纺机”时,都要向专利局缴纳一笔费用,这些钱中的七成将会回馈给发明人。

单架纺机的专利费不算贵,也就十文八文的,但架不住需求量大啊,在两广地区像那些纺织厂哪一个没有数百架纺车,小的作坊至少也有几十架,同行都升级工艺了,那你升级不升级?

不升级就等着淘汰,升级了就得打造“二娃纺机”。

保守估计,在三年保护期内,王二娃的发明将会为他累计带来两三千元的收益,虽然还够不上县城首富的资格,但也是名副其实的“千元户”了。

此人的事迹登上报纸后引起一片哗然,其实关于专利的法度,大夏在很早就制定了,这也是越王徐晋为了鼓励发明所创,同时为了不埋没那些民间人才。

像专利法亦上过报纸,但由于宣传力度不够,故而许多百姓并不清楚.也不是很相信官府能给那么多钱,在他们看来赏个十元八元就顶破天了,几千元的巨款,我滴乖乖!

谁敢想啊...

不过此事过后大伙终于知道了,越王大将军殿下是真舍得给钱啊,要是自己也能捣鼓出什么有用的玩意,岂不是一夜暴富了?

于是,接下来大夏各府县迎来了全民搞发明的热潮,许多自持心灵手巧的民间人士,每天都要往当地衙门送去大量的“发明”,比如S状的蛇形锄头,发明人李老汉言之凿凿的宣称这玩意会更省力,但经实际测试后发现是扯淡,笨重不说,搞不好还会锄到自己的脚。

此物不像是农具,倒像是自残式的奇门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