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沁每天朝九晚九,让自己忙得脚不沾地,他计划实施几个大项目,他要让海川这汪小水潭扩流,他要让海川的员工更上一层楼。看,他有这么多事情要做,哪来的时间伤春悲秋?
晚上,除了必要的应酬,他都待在家里,宁可一个人坐着发呆,也不想见任何人。
安彦臣约过他几次,都被婉拒。安彦臣极有耐心,就算不见面,每天信息也固定发,温柔而坚定的展开追求。
沈沁每天掐着点送鱼娉婷回家,无论鱼美人愿不愿意。
如此,鱼深对他倒是越来越放心,甚至留他吃宵夜,可他一次也没答应,坚定不移的拂鱼深面子。可他哪知,鱼深反倒对他愈发欣赏。
忙了一天,沈沁坐家里小沙发上仰望天花板自由的发呆。忙忙碌碌,这都过去几天了?感觉过了很久,可其实也才一周。
门铃响,沈沁瞬间弹起来,他抚着咚咚咚的心脏,这个时间,谁会来?
沈沁对着猫眼,看见一张漂亮脸蛋。他舒口气,开门,陶婉一头栽进来。
包包一扔,甩了细高跟,陶婉陷入沙发,同时将两脚搁茶几上,毫无仙气,极不淑女。
“累死了,我的脚!”
沈沁本以为女人天生都能驾驭恨天高,因为每个女人走起路来都摇曳生姿,可原来不是啊!
沈沁研究一会儿恐怖的细高跟,默默将陶婉的包包放好,又给姑娘倒了杯水。
自从沈沁买了房子,陶婉三不五时就会上门放纵一下。人前,她是名门闺秀小仙女,可在沈沁这里,就是自在惬意豪放女。
想吃啥吃啥,想怎么躺就怎么躺,瓜子薯片肥宅水,翘脚盘腿啃手指,没人管她,没有爹妈时刻盯着她的仪态,没约束没枷锁,快乐极了。
陶婉身上有种不谙世事的天真单纯,她认定的朋友,那就是自己人。
沈沁已经习惯这种纯粹的不带任何企图的亲近,讲真,他很喜欢陶婉,当然,陶婉更喜欢他,对他的信任和依赖甚至超过安彦臣。
陶婉一指门口购物袋,“我出去旅游给你带的礼物,刚下飞机,我就赶过来,啊,我的脚。”
沈沁失笑,“火急火燎就为送礼物,东西又不会跑,急什么?”
“不是。”陶婉皱眉,“我干嘛来啦?哦对对,我跟你说事,苍焱回来啦!”
沈沁:……
“要不是撞见他跟胡蝶,我都不知道他回来。他竟然不告诉我,好过分!”
“胡蝶?”
“你不认识胡蝶?嗨,你真把自己过成苦行僧了。胡蝶是新晋小花,演过几部电影,近来风头很猛。
难怪你不认识她,你每天两点一线,不看电影不娱乐,外头那堆明星红了黑,黑了红,换几茬了你啥也不知道。”
沈沁想起那晚苍焱身边特有明星范儿的美女,想来就是胡蝶。
“苍焱这个大坏蛋,怎么可以这样?当初一声不响就跑了,谁也不联系,谁也找不到,现在又一声不响回来。
他不是应该第一时间来找我吗?好吧,就算我排不上第一,第二时间、第三时间,总该联系我吧!
这样不声不响几个意思嘛?我可是他幼儿园挚友,我还是他名义上的未婚妻呢!”
陶婉嘟嘟囔囔吐槽,沈沁沉默得过分。
“沈沁,你怎么都不说话?你不生气吗?他回来谁也不联系,他不找我,也不找你哎!怎么这样?当初他跟你那么好,这个坏蛋,见色忘友!
也不知他跟胡蝶什么时候搭上的,对了,我想起来,胡蝶前不久去国外拍戏,没准就那时候搭上的。”
“胡蝶……是他女友?”沈沁终于开口,问这么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