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二人才终于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曹昆取出万魂幡,轻轻一抖,三道虚影飞投而入,让得符文亮起。
曹昆转身离开,给巴特打了一个电话:“给你一个功劳,自己过来接收。”
这对夫妻,可是连续作案。
死在他们手上的人,最少应该也有两位数。
这对巴特来说,又是一件大功。
接到电话,巴特笑得眼睛都快看不到了。
连连感叹,自己跟了一个好主人。
有这样的主人,他什么都不用做,主人都能把他推到局长的位置上去。
开车回家的路上,曹昆已经将此事完全抛到了一边。
一开始,他的确很生气。
尤其是有拜蒙的先例在,现在这邦妮一家也搞这一出,让他杀心大起,所以让二人死得很惨。
但杀人之后,他便迅速平复了心境。
这也算是他心境的成长。
毕竟,他已是噬灵境的大邪修。
放在道修里,都已经是元婴老怪了。
“《致命录像带》照进现实,也不知道另外几个故事,是否已经发生。”
“可能已经发生了,只不过,是在其他的地方。”
曹昆摇了摇头,将此事完全放下。
还有更多的事情,在等着他。
第二天,曹昆带着律师米娅,出现在华纳的会议室里,与巴里-枚耶签署合约。
合约规定,曹昆将以投资的方式,获得《哈利波特》系列20%的收益。
这个收益包括票房利润收入、家庭分成收入、周边产品收入等。
但是,不包括版权收入。
毕竟,很多版权还在罗林自己手中,华纳也没有。
注意,是整个《哈利波特》系列,并不仅仅只是第一部。
每一部,曹昆都拥有最少20%的投资额度,只能高不能低。
此外,曹昆获得开启全新《蝙蝠侠》系列的权力。
华纳以版权入股,占5%的各种收益,包括版权收益。
同时,两个系列,都要交给华纳来发行。
发行费率30%。
这样一来,华纳便占据了《蝙蝠侠》35%的收益。
这个合同,看上去曹昆吃了大亏。
但实际上,除了票房方面,曹昆要吃点亏之外,其他方面,曹昆都是赚的。
而超级英雄电影,最赚钱的,永远都不是票房。
家庭收入,周边收入,才是大头。
而曹昆要付出的,只是需要找到那几个特定的人,然后把钱砸过去就行了。
当初,曹昆的《电锯惊魂1》,环球仅是发行,不也拿走了30%的票房分成。
现在华纳出了《蝙蝠侠》的版权,也只多分了5%,曹昆已经赚大了。
当然,曹昆也可以使用手段,获得更大的收益。
但他还不想掀桌子,还想继续玩下去,这样做眼前是收获了好处,后面却是弊大于利。
“合作愉快。”
巴里-枚耶和曹昆握手,脸上带着笑意。
曹昆脸上也露出笑容,这两份合同,就是两棵摇钱树。
最保守的估计,也能为他带去十几亿美元的收入。
回到聚邪地,曹昆先给詹姆斯-温打了一个电话,告诉他可以筹备《电锯惊魂3》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