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奴俘虏中无数道视线汇聚过来,望着他们昔日敬仰的草原勇士像笨鸭子一样扭动着身躯。
很快他们又低下头,心中的一点反抗情绪烟消云散。
“师父,您怎么又打死一个。”
“三去其二,恐怕不好交差呀。”
转眼间雪地上已经倒下了两具尸体,蒙甘害怕陈庆受到责怪,不由担忧地说道。
“不听话留着做什么。”
“大秦缺乏人力、畜力,价格飞涨而且不好买。”
“可他们也仅仅值两贯钱而已。”
“一旦看管的成本过高,或者无法产出数倍于自身价值的利润,那就再去草原上掳一批听话的回来,说不定还更划算。”
“野草会长出来,匈奴也会再长出来的。”
陈庆把短枪收好,吩咐道:“把他带下去吧。”
“喏。”
蒙甘心中不由升起敬意。
怪不得师父短短时间就积攒下了数百万贯家财,瞧人家看得多通透。
“这批俘虏好像没那么听话呀。”
陈庆绕过地上的尸体,怕弄脏了自己的鞋子。
“师父,时间尚短,没把他们磨炼好。”
“可北地大雪冰封,能干的活实在不多。养着又太消耗粮食,便提前给送回来了。”
蒙甘主动在头前引路,耐心地介绍道:“冬季虽然行路艰难,但也有个好处,不怕俘虏逃跑。”
“哪怕夜里真有跑掉的也不必去管,待天亮派骑兵沿着脚印追上,把冻僵的尸体带回来就行了。”
“届时往地上一丢,剩下的俘虏自然知道害怕。”
陈庆点了点头。
北地一向人烟稀少,黑夜里逃进荒野中简直是自寻死路。
怪不得看押的士兵不多,却顺利地把俘虏送回来了。
两人沿着路边往前走,精悍的士兵跟在后面,甲胄碰撞发出清脆的声响。
匈奴俘虏下意识朝着路中间缩去,连头都不敢抬起来。
“路上吃了两千多头羊,牛马也饿瘦了不少。”
“待明年春天养一养,照样是上好的畜力。”
蒙甘少年时就跟随蒙恬驻守边关,对军中事务如数家珍。
今年草原上没有闹白灾,匈奴部落中留存的牲畜多了三成不止,倒是让北军捡了个大便宜。
“师父,您看。”
“那就是漠北的杂胡。”
蒙甘直接冲进羊群里,抓住意图躲避的黄头俘虏。
在对方惊恐的求饶声中,硬把他拖到了陈庆面前。
“客气一些嘛。”
“那么粗暴干什么,这可是crush。”
陈庆勾起嘴角,上下不停地打量。
蓬首垢面的杂胡年纪不大,约莫十六七岁,正值青春年华。
不知道祖上的血脉来历究竟如何,反正五官看着更多像斯拉夫人。
金黄的头发,深褐色的眼珠,鼻梁又高又挺。
虽然皮肤没那么白,但也没有太过茂盛的体毛。
略微收拾打扮下,放在后世往街上一站,绝对能让某些人头脑发热、小蝴蝶发烫,大喊着遇到了自己的crush。
“师父,您说卡什么使?”
蒙甘不明所以地问道,松开了紧箍对方的手臂。
杂胡慌乱地连连后退,想跑又不敢跑,一副畏怯的样子缩着身体站在原地。
“卡什么使并不重要。”
陈庆满意地说道:“瞧着骨架子挺大的,养好了是个壮劳力。”
“内务府的矿场中就缺这样的好货色。”
“把俘虏中的杂胡挑一挑,都给我留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