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六章 失败者逾制的下场,新婚礼物(2 / 2)

此外,宋代立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以敕代律,除编纂了《宋刑统》之外,还颁发了不少有关廉政的敕令,如《诸路官吏有逾越害民,本路转运、提刑不曾觉察,并行朝典诏》。

在大量的敕令立法中,有关官员日常行为准则的规定占相当大的比例。

明史中详细记录了百官宅第的各类“注意事项”。提醒人们不得逾制,据《大明律》记载:

凡官民房舍车服器物之类,各有等第。

若违式僭用,有官者杖一百,罢职不叙。

无官者,笞五十,罪坐家长。工匠并笞五十。

若僭用违禁龙凤文者,官民各杖一百,徒三年。工匠杖一百,连当房家小,起发赴京,籍充局匠,违禁之物并入官。

上条,是朱明法律为宫室舆服制度而设者。其中龙凤文,如大明舆服制度之规定,惟皇帝、后妃、皇太子及其妃、亲王及其妃可用,其他人皆不可僭。

另,明朝万历十三年舒化等辑的《问刑条例》中有如下规定:

……军民僧道,服饰器用,俱有旧制。

若常服僭用锦绮、纻丝、绫罗,器用戗金、描金,酒器纯用金银,及将大红销金制为帐幔、被褥之类,妇女僭用金绣闪色衣服,金宝首饰、镯钏及用珍珠缘缀衣履,并结成补子盖额缨络等件,倡妓僭用金首饰,镯钏者,事发,各问以应得之罪。服饰器用等物,并追入官。

官吏军民人等;但有僭用玄、黄、紫三色及蟒龙、飞鱼、斗牛,器皿僭用朱、红、黄颜色及亲王法物者,俱比照僭用龙凤之律拟断。服饰器物,追收入官。

柏灵筠将最后一双洗干净的筷子放好,关心的道:“妾身等也不是非要干预军国大事,只是想为夫君分忧而已。”

曹爽笑着道:“夫人们愿意为为夫分忧自然是极好的,为夫若是有难解之事,自然会找诸位夫人商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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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曹爽小歇了一会儿又继续去西厅处理了一些朝臣们的奏章,

魏国今年的几场战事都是为了自保而开始的,没有明显的扩张,但还是有些收获,吴国这边经此次失败,并没有就此坐以待毙,而是派了三路水军出海,去弥补些土地人口的损失,恢复元气,这也是很有一些成效的,

在午后的夷洲(台湾)西海岸,大河一平坦之处,一座方圆十里的城池已经拔地而起,

虽然城池内部的官署、街道、百姓居所还没有完全建好,规模也不算很大,但这可是在夷洲(台湾)的第一座城池,意义可是很重大的,

城池内外都还有吴军兵士和从附近部落雇来的山夷人在忙活着,只为早一日将此城建好,而夷洲东部的山夷人部落这边,吕岱这边也没有就此放着,也派人去笼络,

对愿意归附的部落加以优待,不愿意归附的部落则是派军前去征讨,将他们碾压式的打服,

最近吕岱替顾裕提了亲,到了下个月月初顾裕可以迎娶张樱过门,不过张樱并不像中原江东女子那般不怎么出门,最近都与顾裕在一起,

先是为东吴军当向导跟随顾裕一起去了夷洲岛的东部,回来之后便与顾裕一起在夷洲新城帮忙,吕岱还正式为此城赐名为夷洲城,

到了下个月初夷洲治所的官署将与顾裕的府邸差不多同时建好,这也算是吕岱给顾裕的新婚礼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