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章 赵驵(zāng)侩,蜀中吴氏的宅子(1 / 2)

王沈心道这么换算下来便是要他现在的所有钱财的一半,半袋金粒吗?有点肉痛,得,这刚刚才换了的钱财,还没捂热呢,就要马上花出去了一半,哎,谁让自己初到成都连个可栖身的地方都没有呢?

王沈面带苦色的道:“七十贯铜钱?可不可以再便宜些?”

那驵(zāng)侩笑着道:“哎,这成都的宅院中,繁华地段像这样的好宅子可不多喽,都是卖一“区”少一“区”的货,这个价格也还算是公道了,

毕竟前些年也一直都是这个价格,这都是乱世的价格了,汝等若是还在犹豫的话,后面可还有很多人等着买呢,

我都是看在汝等是那蜀锦庄的管事才给这么优惠的价格的,汝是旁人我可是要再加上几成的价格才能出售呢!您再想想罢。”

王沈道:“容我再想想。”

驵(zāng)侩很有耐心的道:“那您再考虑考虑。”

古代有话讲: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这些古代遭人恨的行业行当中,古代经纪人就属于其中一类。

中国房地产经纪业的历史源远流长,其兴起可以追溯到很早以前。

早在宋代就有“典卖田宅增牙税钱“的记载(《宋史》一七九卷第一三二志)。

据元《通制条格》卷十八《关市》记载的内容,在元代就大量存在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人,当时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即房屋买卖说合的中介被称为“房牙”。这一称谓一直沿用到清代。

远在3000年前的周朝,我国就出现了最古老的经纪人,当时被称为“质人”,就是管理市场、收取一定费用的经纪人。“大事以质,小事以剂”,即凡是在市场上成交的商品,比如奴隶、牛马、兵器、珍异,房屋都要由质人给买卖双方立书契券约。

春秋战国时期则有熟悉土地买卖法律和交易契约的专业人士参与土地买卖,即实际可记考的房产经纪人。

东汉年间,出现了最早一批以居中交易为生的人群——驵(zāng)侩,不管是地皮、房子、牲口还是马车,他们都要掺和一把撮合交易。

唐宋时期政府规定买卖房屋必须通过“牙人”说和,专门从事田宅交易的经纪人叫“庄宅牙人”,并有颁发类似官员的牌照。

宋代法律规定,买卖房地产必须通过中介,否则按偷东西论处。当时的牙人具有管理交易、协助征税的职能。有了国家在后撑腰,牙人常常弄虚作假、贪赃舞弊、徇私枉法的出现。

元朝时期,据元《通制条格》卷十八“关市”记载的内容,在元代就大量存在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人,当时说和房屋买卖的人被称为“房牙”。

明清时期则是牙行世袭,当时房牙称官房牙或房行经纪,由官府“例给官贴”,方准营业,官贴每五年编审一次。

政府发布严格的吏律,牙人如果弄虚作假,就要下大狱,最高可达十年之久,牙人们不得不开始约束自己的行为,规规矩矩地做生意。

王沈想了想片刻而后咬牙道:“好吧,那就以七十贯铜钱成交。”随后便拿出了刚刚用蜀锦换了的那满满一袋金粒倒出一半来颇为肉痛的递给那驵(zāng)侩道:“这些应该够了吧?”

那名驵(zāng)侩欣喜道:“够了够了,足够了,几位请随我来,这边去与房主订立买卖合约,待卖家同意之后,便可给您此宅的房契、地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