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同治帝饮恨而终
鸿章奏罢,复附筹办铁甲兼请遣使片:承准军机大臣密寄十月二十八日奉上谕文祥奏敬陈管见一折。台湾之事,虽权宜办结,后患在在堪虞。日本与闽、浙一苇可杭,倭人习惯食言,难保不再生枝节。
前因议买铁甲舰及水炮台各节,仓猝莫办,刻下事机已缓,亟宜赶紧筹划,以期未雨绸缪。着沈葆桢等悉心筹商,并着李鸿章、李宗羲将前议购买未成之铁甲舰、水炮台及应用军械等件,迅速筹款购办,庶几兵械精良,有备无患等因。钦此。并抄录文祥原折到臣。
查沈葆桢十月十四日来函,倭使大久保利通已抵琅峤,业经约期撤并,自不致再有变局。惟文祥虑及日本距闽浙太近,难保必无后患,目前惟防日本为尤急,实属老成远见。该国近年改变旧制,藩民不服,访闻初颇小哄,久亦相安。其变衣冠,易正朔,每为识者所讥。
然如改习西洋兵法,仿造铁路火车,添置电报、煤铁矿,自铸洋钱,于国计民生不无利益。并多派学生赴西国学习器艺,多借洋款,与英人暗结党援,其势日张,其志不小,故敢称雄东土,藐视中国,有窥犯台湾之举。
英、法、美诸国虽强,尚在七万里以外,日本则近在咫尺,伺我虚实,诚为中国永远大患。今虽勉强就范,而其深心积虑,觊觎我物产人民之丰盛,冀悻我兵船利器之未齐。将来稍予间隙,恐仍狡焉思逞。
是铁甲舰、水炮台等项,诚不可不赶紧筹备。惟巨款既无可指,订造亦尚需时,臣已于覆奏总理衙门造船一条内详切言之。
之前曾议购买铁甲舰,一为沈葆桢饬日意格议购之丹麦国铁甲舰,因事作罢。昨丹麦国使臣拉斯勒福过津面询,据称此舰约值银六十万两,与日意格报价不符。
臣嘱该使来春由京回津再议,一为出洋委员容闵在美国,查报有新造未成铁甲舰一艘,需洋银一百七十万元。臣询驻津美领事,据称此船未必合同,总税务司赫徳亦向总理衙门言及,恐其不甚可靠。
臣批饬上海道信致容闵,切实考较,再行禀核。以上二船,虽议购而未成,此外洋商献图者甚多,因相隔过远,需费甚巨,诚恐误买旧船,未敢遽订,似须委员前往该国议购为妥。
其水炮台一项,总理衙门现饬赫徳向英国询问价值,上海洋行有承揽订购者,据沪局委员冯焌光等禀称,该局仿造一艘,明春可成,似尚不难陆续添置。惟是有备而无患者,立国之根基,不战而詘人者,攻心之上计。
自来备边驭夷,将才、使才二者不可偏废。各国亘市遣使,所以联外交,亦可窥敌情,而中国并其近者而置之,殊非长驾远驭之道。
同治十年,日本初议条约,臣与曾国藩均奏请该国立约后,中国应派员驻扎日本,管束我国商民,藉探彼族动静,冀可联络牵制,消弭后患。
上年甫经换约,未及筹办,而该国遂于今春兴兵来台。若先有使臣驻彼,当能预为辨阻,密商筹办,否则亦可于发兵之后,与该国君臣面折廷争,较在京议办更为得劲。
今台事粗定,此举未可再缓,拟请敕下总理衙门王大臣遴选熟悉详情,明练边事之三、四品京堂大员,请旨赏给崇衔,派往驻扎日本公使,外托邻邦报聘之礼,内答华民望泽之诚,倘彼别有诡谋,无难侦得其情,相机控制。
闻该国横滨、长崎、箱馆各处,中国商民约近万人,既经立约,本不可置之度外,俟公使到彼,应再酌设总理事官,分驻口岸,自理讼赋,以维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