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三章李鸿章筹议海防(4)
四、原奏筹饷一条。近日财用极绌,人所共知。欲图振作,必统天下全局,通盘合筹,而后定计。
新疆各城,自乾隆年间始归版图,无论开辟之难,即无事时,岁需兵费尚三百余万,徒收数千里之旷地,而增千百年之漏厄,已然不值。且其地北邻俄罗斯,西界土耳其、天方、波斯各回国,南近英属之印度,外日强大,内日侵削,今昔异势,即勉图恢复,将来断不能久守。酌度情形,俄先蚕食,英必分其利,皆不愿中国得志于西方,而论中国目前力量,实不及专顾西域。
曾国藩前有暂弃关外专清关内之议,殆老成谋国之见。今虽命将出师,兵力饷力万不能逮。可否密谕西路各统帅,但严守现有边界,且屯且耕,不必急图进取。一面招抚伊梨、乌鲁木齐、喀什等茴酋,准其自为部落。如云贵粤蜀之苗、瑶土司。
微臣窃以为,两存之则两利,俄、英既免各怀兼并,中国亦不至屡烦兵力,似为经久之道。况新疆不复,于肢体之元气无伤;海疆不防,则腹心之大患愈棘,孰重孰轻,必有能辨之者。
此议果定,则已经出塞及尚未出塞各军,似须略加覆减,可撤则撤,可停则停。其停撤之饷,即匀作海防之饷。否则只此财力,既备东南万里之海疆,又备西北万里之饷运,有不困穷颠蹶者哉。
至此时开办海防,约计购船、练兵、简器三项,至少先需经费一千余万两。本年八月间,户部奏覆文祥宽筹饷需折内,议请暂停内务府不急之需,而海防用项仍无可筹。故令各省先尽各项存款移缓就急,抵充防费,究之各省留支奉拨之数,比之岁入之数,无不浮溢数倍,更有何款可以存留借抵。
必不得已,应仍照总理衙门同治五年奏案,专提部存及各海关四成关税一款,为目前开办之需,除天津海关四成归天津机器局,江苏海关四成内之二成奏归上海机器局,山东、江汉两关四成奏明拨充奉兵及淮军月饷,淡水一关奏留台防军需,均为海防而设,毋庸置疑外,其余各海关四成关税及部库历年提存四成,应请专备总理衙门及海防统帅大员会商拨用。
此后即责令各海关另款封存,径行报解,不准本省借留,亦不必再解部库,致多转折,此项每年计可得银百数十万两,加以部库另存三百余万。如有不敷,拟仍暂借洋款,由续收四成关税项下拨还,以应急需。其息银以七八厘为度,归本以十年八年为度,亦各国常有之事,无足诧虑也。
至于日后久远之费,当于开源节流求之。现在丁漕课税正供之外,添出厘金、捐输二款,百方挖掘,仍不足用。捐输所得无几,流弊甚大。而内地厘金,又为半税所绌,如铜铁、羽呢、洋布等类,皆关民生日用,洋船转运迅捷,交纳又仅半税,于是奸民包揽冒骗。大宗货物皆免完厘,因税则载在和约,无可议加,以致彼此轻重悬殊,商民交困,渊鱼丛爵之喻,何堪设想。
丁日昌拟设厂造耕、织机器,曾国藩与臣叠奏请开媒、铁各矿、试办招商轮船,皆为内地开拓生计起见。盖既不能禁洋货之不来,又不能禁华民之不用。英国呢布运至中国,每岁售银三千余万,又铜、铁、铅、锡售银数百万,于中国女红匠作之利,妨夺不少。
何若亦设机器自为制造,轮船铁路自为转运,但使货物精华与彼相符。彼物来自重洋,势不能与内地自产者比较。我利日兴,则彼利自薄,不独有益厘饷也。
各省诸山,多产五金及丹砂、水银、煤炭之处,中国数千年未尝大开,偶开之又不得其器与法,而常忧国力匮竭,此何异家有宝库封锢不启而坐愁饥寒。
西洋地质学者,视山之石土,既知其中有何矿物。窃以为宜聘此辈数人分往遍察,记其所产,择其利厚者次第开之。一切仿西法行之,或由官筹借资本,或劝远近富商凑股合立公司,开得若干,酌提一二分归官,其收效当在十年以后。
臣近于直隶之南境磁州山中议开煤铁二矿,饬令天津、上海机器局委员购买洋器,雇洋匠,以资倡导,固为铸造军器要需,亦欲渐开风气以利民用也。
近世学者鉴于明季之失,以开矿为弊政,不知弊在用人,非矿之不可开也。其无识绅民惑于破坏风水,无用官吏恐其聚众生事,尤属不经之谈。刻下东西洋无不开矿之国,何以独无此病。且皆以此致富强耶。
若南省滨江近海之处,皆能设法开办船械制造所用媒铁,无庸向外洋购运,榷其余利,并可养船、练兵,此军国之大利也。
至于洋药一项,流毒中国,本年三月间钦奉寄谕,以醇亲王请敕密筹杜绝,敕即妥议办法等因。臣查阅醇亲王折内有:不必仓猝施行,要在矢志弗懈,俟外洋鸦@片不来,再严中国罂粟之禁等语。实属洞达大体,适应台湾事起,未便置议。兹查洋药自印度进口,每年约七万数千箱,售银三千余万之多。英国明知害人之物,而不欲禁洋商贩运,并欲禁中国内地自种,用意殊极狡狠。
去岁修约,总理衙门与英使言之屡矣,并预声明,既不能禁英商之不贩洋烟,即不能禁华民之不食洋烟,惟有暂行驰禁罂粟,不但夺洋商利权,并可加增税项,将来计穷事迫,难保不出于此。
其时英使闻之亦颇心动,而该国卒不见听。臣即再与辩理,恐亦无益。应仍循总理衙门原议,阴相抵制,以冀洋药渐来渐少,再加厉禁为宜。
查云贵川陕山西各省多种罂粟,疆臣台谏每以申明禁令为言,是徒为外洋利薮之殴,授吏胥扰索之柄。究之罂粟日种日广,势乃不可遽禁。
第一百九十三章李鸿章筹议海防(4)
四、原奏筹饷一条。近日财用极绌,人所共知。欲图振作,必统天下全局,通盘合筹,而后定计。
新疆各城,自乾隆年间始归版图,无论开辟之难,即无事时,岁需兵费尚三百余万,徒收数千里之旷地,而增千百年之漏厄,已然不值。且其地北邻俄罗斯,西界土耳其、天方、波斯各回国,南近英属之印度,外日强大,内日侵削,今昔异势,即勉图恢复,将来断不能久守。酌度情形,俄先蚕食,英必分其利,皆不愿中国得志于西方,而论中国目前力量,实不及专顾西域。
曾国藩前有暂弃关外专清关内之议,殆老成谋国之见。今虽命将出师,兵力饷力万不能逮。可否密谕西路各统帅,但严守现有边界,且屯且耕,不必急图进取。一面招抚伊梨、乌鲁木齐、喀什等茴酋,准其自为部落。如云贵粤蜀之苗、瑶土司。
微臣窃以为,两存之则两利,俄、英既免各怀兼并,中国亦不至屡烦兵力,似为经久之道。况新疆不复,于肢体之元气无伤;海疆不防,则腹心之大患愈棘,孰重孰轻,必有能辨之者。
此议果定,则已经出塞及尚未出塞各军,似须略加覆减,可撤则撤,可停则停。其停撤之饷,即匀作海防之饷。否则只此财力,既备东南万里之海疆,又备西北万里之饷运,有不困穷颠蹶者哉。
至此时开办海防,约计购船、练兵、简器三项,至少先需经费一千余万两。本年八月间,户部奏覆文祥宽筹饷需折内,议请暂停内务府不急之需,而海防用项仍无可筹。故令各省先尽各项存款移缓就急,抵充防费,究之各省留支奉拨之数,比之岁入之数,无不浮溢数倍,更有何款可以存留借抵。
必不得已,应仍照总理衙门同治五年奏案,专提部存及各海关四成关税一款,为目前开办之需,除天津海关四成归天津机器局,江苏海关四成内之二成奏归上海机器局,山东、江汉两关四成奏明拨充奉兵及淮军月饷,淡水一关奏留台防军需,均为海防而设,毋庸置疑外,其余各海关四成关税及部库历年提存四成,应请专备总理衙门及海防统帅大员会商拨用。
此后即责令各海关另款封存,径行报解,不准本省借留,亦不必再解部库,致多转折,此项每年计可得银百数十万两,加以部库另存三百余万。如有不敷,拟仍暂借洋款,由续收四成关税项下拨还,以应急需。其息银以七八厘为度,归本以十年八年为度,亦各国常有之事,无足诧虑也。
至于日后久远之费,当于开源节流求之。现在丁漕课税正供之外,添出厘金、捐输二款,百方挖掘,仍不足用。捐输所得无几,流弊甚大。而内地厘金,又为半税所绌,如铜铁、羽呢、洋布等类,皆关民生日用,洋船转运迅捷,交纳又仅半税,于是奸民包揽冒骗。大宗货物皆免完厘,因税则载在和约,无可议加,以致彼此轻重悬殊,商民交困,渊鱼丛爵之喻,何堪设想。
丁日昌拟设厂造耕、织机器,曾国藩与臣叠奏请开媒、铁各矿、试办招商轮船,皆为内地开拓生计起见。盖既不能禁洋货之不来,又不能禁华民之不用。英国呢布运至中国,每岁售银三千余万,又铜、铁、铅、锡售银数百万,于中国女红匠作之利,妨夺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