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春金坛、扬库两次败北,戈登颇觉气馁。三月二十二日常州之役,城已轰破,未能爬入。戈登目击常胜军之不能得力。四月初六日再举攻城,戈登即请我军为前敌,常胜军为后队,盖自知不如我军之用命也。
常城克复,即将洋枪队调回昆山,派令丁日昌前往会商撤遣,戈登意甚欣悦,乃臣于十五日接据巴夏礼申陈,以议裁常胜军一事,必须知会驻沪英官转禀驻京公使查核办理。
据赫德来函,谓苏省虽已肃清,金陵、湖州两处贼窜可虞,引咸丰十年以前之事为戒,极言常胜军不可遽裁,譬喻百端,戈登似为所动。
丁日昌等往复开导,忽迎忽拒,尚欲迎合巴夏礼、赫德二人之议,留炮队六百名,枪队一千余名。
丁日昌复探其情,谓之曰:尔在中国助剿,功成回国,中外传名。倘不此时裁撤,将来接带者倘若白齐文之类,闹出事端,岂不为尔声名之累。巴夏礼、赫德系局外人,方以为常胜军十分可靠,故不肯遽裁,尔何不将此军近日不能得力实情自与剖论,免得自己声名为他人所累。
戈登深以为然,即于十七日夜驰赴上海。其时赫德已北上,遂与巴夏礼再三辨论,巴夏礼始得释然。惟以上海要地,请由臣酌派得力兵勇驻守,属戈登转达等情。
戈登回昆山述其语,丁日昌恐洋人情性无常,或又中变。即请戈登将应答之语亲书洋字一纸留存,以免巴夏礼、赫德二人藉口,并翻译节略,由戈登等函禀到。
臣阅其与巴酋问答之词,首言洋枪队兵头多非正兵,不谙兵法,朝夕饮酒,兵丁自去自来。遇事便与官军作对,只知增添口粮,不想作事。因此数层不妥,故戈登立意相劝遣散。次言巴夏礼是为中国地方起见,并非多事,属臣不必与之斗气等语。
臣先已备文札复巴夏礼,为具言两年战事,常胜军会合官军与官军独自分路攻剿之颠末,与常胜军近日底细,所以议裁之故,并告以现在办法系酌留得力炮队六百人,枪队三百人,海生轮船数十人,已及原额三分之一,并非全裁。
且前敌各要隘皆有重兵驻守,上海后路无虞窜入,以力破巴酋等藉词要挟之端。一面即饬戈登、李恒嵩、丁日昌迅速照办,飞催代理关道应宝时筹借银两,交知府贾益谦送往昆山。节次据禀连日发饷,收取号衣洋枪,依次撤遣,于二十五日遣散净尽。
戈登以该军兵勇向挟外国人以自重,外国人一有挑唆,兵勇即靡然从之,肆行无忌,先将外国兵头撤遣,厚给川资,限三日内出城,违者严办。次即遣散中国兵勇,按路途之远近,年份之深浅,打仗之受伤与否,酌给盘费,驱令出城,不准逗留生事,均已安然就道。
查外国弁目一百零四名,受伤颇多,除月饷外,按名酌给赏恤途费,自七十五元以次递增至四千元不等。勇丁除月饷外,其分领赏恤者共二千二百八十八名,自两元以次递增至一百元不等。海生轮船、炮艇、枪船之上,其他人等,分别给赏共用遣散经费十二万二千八百元有零,又补给月饷六万元有零。
所有军械、洋枪、帐篷、号衣、船只、大小炮位,全数呈缴验收。现留炮队六百名,经臣委派副将罗荣光管带调扎城外之浒关,留外国兵头十一名帮同教习,听管带官号令约束。已与戈登议明,随后如撤遣回国只加给一月口粮。
其枪队三百名暂留昆山,交李恒嵩督率巡防,并留外国兵头一名随同弹压,以免各国流氓冒充滋事。各兵丁改穿中国号衣,约计每月口粮共需一万数千两,仍由关道筹发。此后逐渐训练操纵由我,自不致另生枝节。
臣查常胜军利器在炮火,而洋弁贪恣,兵勇骄悍,痼习殊深,久为苏省隐患。两年以来,每思乘机善遣,徒以军事方棘,外人把持,未易就理。
现值苏、常肃清,戈登辞退,竟肯主持议撤,虽巴夏礼、赫德从中阻挠,戈登多方排解,犹为我出力。十余日间,分别遣留。靡费固多,而办理甚速,可免后来无穷之忧,实属真心要好,始终如一。
彼既不肯领收银两,自应请旨,再行优奖。闻戈登似欲邀赏黄马褂以为归国宠荣,足见向慕中国之殷。
查戈登自上年春间会带常胜军,协同官兵攻克福山,解常熟之围,又克复太仓、昆山、吴江及击退杨库窜贼,攻克常州府城,均属异常出力,厥功甚伟,可否特旨颁赏黄马褂。
再据上海来信,巴夏礼以常胜军既经裁遣,欲另议教练良法,依照外国章程,保守永久。其意仍不过揽我兵权,耗我财力。
臣拟添调数营驻守上海附近地方,应由臣处调度,不便再准英官干预。戈登似以为然,但不知巴夏礼与英提督有无异议。除俟该酋等如何辩难,再行相机妥办外,所有裁遣常胜军部署就绪各缘由,一一缕清具奏,恭呈御览。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训示施行。谨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