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3章 神女有心,襄王无梦啊(1 / 2)

李云龙迷迷糊糊的醒来,发现自己在一户农家的炕上。尝试着动了一下,他的腿被炸伤了,此时已经包扎好了,门口有说话的声音,李云龙假装没醒,进来的这个人给炕添了一把柴,李云龙偷偷的看过去,只见他穿的是军装,帽子上一个五角星,是八路,李云龙立刻知道自己安全了。

“你醒了,饿不饿,我们这有窝头、土豆还有地瓜。”烧炕的人看他睁开了眼,对他说道。李云龙还真觉得饿了,坐起来以后,对方给他拿来吃的,他当即就吃了起来,饿坏了,竟吃了三个土豆两个窝头,还喝了一碗小米粥。烧炕的人转身出去通知了领导,不一会儿,领导来了,问道“你不是我们的同志?叫什么名字?”“李云龙。”李云龙自报家门。“你就是老百姓说的那个侠盗?专门打劫有钱人,然后给穷老百姓发粮食的那个飞贼?”领导旁边的人惊讶的问。“就是我。”李云龙承认了。“听说你的轻功特别厉害,回头能教教我吗?”一个武功迷恭维的说。“李志,注意纪律!”领导板着脸训斥道。李志讪讪的闭嘴了。“你先在这养伤,等伤好了再说其它的。”领导说完,起身离开了。他们回去开了一个会,有的同志觉得可以劝说李云龙留下:“他的功夫那么好,留下对我们将来执行任务有利无害。”也有反对的:“他虽然功夫好,以前做的也全是帮助老百姓的好事,可是他做事的方法有欠考虑,属于个人主义,而且,他出身江湖,自由自在惯了,恐怕,不会服从我们的纪律,反倒会给我们添麻烦。”“大家别争执了,他要走要留都随他,人家自己说的算,他要走,咱们不拦他,他要留,咱们欢迎他。”护士长建议道。他们议论了半天,就得出这么个结果。而李云龙呢,他早年在少林寺里就是个非常听话的徒弟,这些年虽然身在江湖身不由己,但他知道,但凭自己一个人单干,早晚会出事,他要是有个什么意外,秋红怎么办?这个妹妹无依无靠,眼下可就他这么一个哥哥可以信任了。李云龙躺在炕上,思考了半天,决定等伤好了就加入他们。

团长得知李云龙同意留下,十分高兴,因为考虑李云龙虽然身手不错,但毕竟没当过兵,干脆,先让他留下训练一段时间以后,再去敌区做地下工作。军队里的训练对李云龙来讲是小儿科,一晃三个月过去了。李云龙样样出色,上级决定派他去杭州执行任务:我们在杭州有一家杂货铺,那是我们的人的接头地点,你去那工作,你的身份是杂货铺的老板,我们的同志有三个,一个是经常在你门口擦皮鞋的老头,姓卫,人人都叫他老卫头,他经常给日本当官的擦皮鞋,借此偷听到情报,还有杂货铺东边有一个卖报的小男孩以及经常推车卖豆腐的秦妈,都是我们的同志。李云龙画了妆,给自己戴上一顶小礼帽,穿长衫,打扮的还真像杂货铺的老板。

一路顺利的到了杭州,李云龙的演技不错,很快就让周围的人都认为他就是新的杂货铺老板。李云龙心里惦记着秋红,可是,没有上级的命令,不能擅自离开岗位。万一耽误了重要的事就糟了。如此半年以后,李云龙偶然一次回山里送情报,意外的得知,护士长要去丰义执行任务,当即提出要求:“我能不能跟你一起去?我的妹妹就住在丰义,想回去看看她。”幸好领导很通情达理,同意了,并且还吩咐:如果你实在不放心她,不如把她接到我们这来,总比待在敌区安全。李云龙跟护士长去了丰义,一下车,护士长就和朋友见了面,然后去了酒店。李云龙则坐人力车回了家。到家时,只见秋红正在卖馄饨和茶叶蛋,“小红,我回来了。”李云龙喊她的名字。秋红一抬头,顿时高兴的哭了,一把抱住他:“你怎么走了这么长时间?我还以为你回不来了呢。”“咱们进去说。”李云龙进屋以后,把自己现在的情况告诉了妹妹。李云龙:“你愿意跟我一起走吗?”秋红想都没想就答应了:“我跟你走。”原来,秋红一个人住在这,总有流氓想占她的便宜,摆摊的时候还有兵痞子白吃白喝不给钱的,秋红晚上睡觉的时候,都要在枕头下面藏把刀。当晚,秋红收摊以后,收拾了一下行李,然后,趁天黑跟李云龙离开了这个住了几年的家。另一边,护士长执行完任务,和李云龙见面了以后,两个人就带着秋红一起走了。

秋红过去是书香世家,没干过粗活,到根据地以后,什么都要现学。虽然条件艰苦,她却觉得挺甜的。

李云龙因为身手好,经常出去执行任务,很快就升到团长的位置。但他却始终没和秋红表白。

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战斗越来越紧。秋红跟李云龙见面的时候越来越少,跟另一个人——营长齐磊见面的时候却渐渐多了起来。“小红,给你的。”齐磊把几块巧克力糖拿给秋红,“哪来的?”秋红很惊喜。“出去执行任务的时候,我看见洋行里有卖糖的,就买了几块。”齐磊笑着说。秋红扒开一块巧克力糖,塞进齐磊嘴里,自己也吃了一颗。两个人有说有笑的。

“云龙,你对秋红到底什么意思?我看,她就快被齐磊抢走了。”政委提醒李云龙。“我跟她根本没什么,只是救过她而已。我救过的人很多,只是,唯有秋红让我放不下。”李云龙喝了口酒说道。“那你的意思是你打算放手了?成全她和齐磊?”政委问道。李云龙点点头。“只怕,秋红会伤心啊。”政委感叹道。

晚上,沈秋红躺在床上,一直在想自己和齐磊、还有云龙他们三个之间的事情,一番思索以后,觉得应该问清李云龙的心思,却只是得到一句:“大哥祝你和齐磊幸福。”沈秋红听了李云龙这句话以后,只觉得心有点疼还有点苦。转身跑了,回到房里捂着被子就哭了。从这天以后,秋红再没找过李云龙。

时间匆匆,一晃几年过去了,仗打完了,胜利了,齐磊向上级打报告,要和秋红结婚。很快就得到了批复:同意。齐磊高兴极了。秋红也很开心。另一边,李云龙收拾好行李,坐火车回了家,齐磊也和沈秋红在完婚以后,沈秋红跟丈夫走了。

几个月后,沈秋红在齐磊的家乡开了家茶馆,卖茶叶。齐磊则在公安局做了警察。这天,齐磊正写报告,忽然,上面传下来一份通缉令,齐磊接过仔细一看,吓一跳:“怎么会是李云龙?!”

李云龙迷迷糊糊的醒来,发现自己在一户农家的炕上。尝试着动了一下,他的腿被炸伤了,此时已经包扎好了,门口有说话的声音,李云龙假装没醒,进来的这个人给炕添了一把柴,李云龙偷偷的看过去,只见他穿的是军装,帽子上一个五角星,是八路,李云龙立刻知道自己安全了。

“你醒了,饿不饿,我们这有窝头、土豆还有地瓜。”烧炕的人看他睁开了眼,对他说道。李云龙还真觉得饿了,坐起来以后,对方给他拿来吃的,他当即就吃了起来,饿坏了,竟吃了三个土豆两个窝头,还喝了一碗小米粥。烧炕的人转身出去通知了领导,不一会儿,领导来了,问道“你不是我们的同志?叫什么名字?”“李云龙。”李云龙自报家门。“你就是老百姓说的那个侠盗?专门打劫有钱人,然后给穷老百姓发粮食的那个飞贼?”领导旁边的人惊讶的问。“就是我。”李云龙承认了。“听说你的轻功特别厉害,回头能教教我吗?”一个武功迷恭维的说。“李志,注意纪律!”领导板着脸训斥道。李志讪讪的闭嘴了。“你先在这养伤,等伤好了再说其它的。”领导说完,起身离开了。他们回去开了一个会,有的同志觉得可以劝说李云龙留下:“他的功夫那么好,留下对我们将来执行任务有利无害。”也有反对的:“他虽然功夫好,以前做的也全是帮助老百姓的好事,可是他做事的方法有欠考虑,属于个人主义,而且,他出身江湖,自由自在惯了,恐怕,不会服从我们的纪律,反倒会给我们添麻烦。”“大家别争执了,他要走要留都随他,人家自己说的算,他要走,咱们不拦他,他要留,咱们欢迎他。”护士长建议道。他们议论了半天,就得出这么个结果。而李云龙呢,他早年在少林寺里就是个非常听话的徒弟,这些年虽然身在江湖身不由己,但他知道,但凭自己一个人单干,早晚会出事,他要是有个什么意外,秋红怎么办?这个妹妹无依无靠,眼下可就他这么一个哥哥可以信任了。李云龙躺在炕上,思考了半天,决定等伤好了就加入他们。

团长得知李云龙同意留下,十分高兴,因为考虑李云龙虽然身手不错,但毕竟没当过兵,干脆,先让他留下训练一段时间以后,再去敌区做地下工作。军队里的训练对李云龙来讲是小儿科,一晃三个月过去了。李云龙样样出色,上级决定派他去杭州执行任务:我们在杭州有一家杂货铺,那是我们的人的接头地点,你去那工作,你的身份是杂货铺的老板,我们的同志有三个,一个是经常在你门口擦皮鞋的老头,姓卫,人人都叫他老卫头,他经常给日本当官的擦皮鞋,借此偷听到情报,还有杂货铺东边有一个卖报的小男孩以及经常推车卖豆腐的秦妈,都是我们的同志。李云龙画了妆,给自己戴上一顶小礼帽,穿长衫,打扮的还真像杂货铺的老板。

一路顺利的到了杭州,李云龙的演技不错,很快就让周围的人都认为他就是新的杂货铺老板。李云龙心里惦记着秋红,可是,没有上级的命令,不能擅自离开岗位。万一耽误了重要的事就糟了。如此半年以后,李云龙偶然一次回山里送情报,意外的得知,护士长要去丰义执行任务,当即提出要求:“我能不能跟你一起去?我的妹妹就住在丰义,想回去看看她。”幸好领导很通情达理,同意了,并且还吩咐:如果你实在不放心她,不如把她接到我们这来,总比待在敌区安全。李云龙跟护士长去了丰义,一下车,护士长就和朋友见了面,然后去了酒店。李云龙则坐人力车回了家。到家时,只见秋红正在卖馄饨和茶叶蛋,“小红,我回来了。”李云龙喊她的名字。秋红一抬头,顿时高兴的哭了,一把抱住他:“你怎么走了这么长时间?我还以为你回不来了呢。”“咱们进去说。”李云龙进屋以后,把自己现在的情况告诉了妹妹。李云龙:“你愿意跟我一起走吗?”秋红想都没想就答应了:“我跟你走。”原来,秋红一个人住在这,总有流氓想占她的便宜,摆摊的时候还有兵痞子白吃白喝不给钱的,秋红晚上睡觉的时候,都要在枕头下面藏把刀。当晚,秋红收摊以后,收拾了一下行李,然后,趁天黑跟李云龙离开了这个住了几年的家。另一边,护士长执行完任务,和李云龙见面了以后,两个人就带着秋红一起走了。

秋红过去是书香世家,没干过粗活,到根据地以后,什么都要现学。虽然条件艰苦,她却觉得挺甜的。

李云龙因为身手好,经常出去执行任务,很快就升到团长的位置。但他却始终没和秋红表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