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0章 艺术是有钱人的玩意儿(2400月票加更)(2 / 2)

“诶,起明,你瞅见小马那把琴没有?音色真好啊,比咱们团里最好的那把大提琴都要好上一大截,啥时候你要是能有这么一把琴就好了。”郭燕说起了马友友那把琴。

“那估计是没啥指望了,听说他那把琴得几百万美元呢。”马友友现在拿的那把就是蒙塔尼亚纳大提琴,日后价值三千万美金,沈隆估摸着现在要是拿出去拍卖的话,估计也能卖出几百万去。

“啥?几百万美金买一把大提琴?”郭燕觉得自己脑子不够用了,这岂不是说一把琴就顶得上他们全团好几百年的工资收入?

“嗯,听鲍里斯他们说,小马这把琴是十八世纪的古董,放到咱们国家,那至少也得是乾隆年间的物件儿,之前用的人也是大师,那能便宜吗!”沈隆给郭燕普及了一番知识。

“哎呦喂,要是我能有这么一把琴,那还不得放家里供着,那还敢拿出来拉啊。”郭燕看了一眼沈隆,“嘿,你倒是胆大,刚才还敢上手去拉,要是弄坏了把咱俩卖了都赔不起。”

刚才沈隆用马友友的琴给他演示了一番指法,当时郭燕不觉得有啥,现在一听说这琴的价格,顿时吓得不行,别说弄坏了,就是磨掉一小块漆那也赔不起啊。

“哎,在美国啊,学艺术向来都是奢侈的事情,有这么一句话,叫做三代才能出一个艺术家,意思是说第一代学工科,有了一定的基础,他的孩子们才能有钱去商学院学金融、学经济,等到第三代的时候,家族不用为钱发愁了,才有资格去学音乐、学美术……当个艺术家,因为学艺术实在是太花钱了。”而且还不一定能带来经济收益,每年学艺术的人那么多,最终成名的才几个。

“出国前想着美国什么都好,等到了才知道,美国也不是天堂啊;就咱俩这家庭,放到美国怕是没资格学艺术了。”郭燕长叹一声。

第二天早上起来,他俩就赶紧去了唐人街,找了家裁缝店,给郭燕定做了一套旗袍,然后回到格林威治村,找了家二手店,沈隆给自己挑了一套燕尾服。

过了两天,裁缝店紧赶慢赶,终于在音乐会开幕之前把旗袍给做好了,沈隆换上礼服,郭燕换上旗袍,俩人认认真真收拾一番,然后打了辆出租车,往林肯艺术中心驶去。

马友友给的票不错,位置挺靠前的,郭燕坐在椅子上感受了一番,嗯,的确比当初在国内看音乐会舒服多了。

随着演出开始,马友友出现在舞台上,顿时吸引了全场的目光,郭燕忍不住看了一眼沈隆,什么时候咱俩也能像他一样啊,沈隆面带微笑,总会有那么一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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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这顿饭得花多少钱啊?”从俱乐部出来,郭燕依依不舍的回头大量,今天她算是长见识了,真正体验了一番资本主义的腐败。

“这我那能知道啊,不过我琢磨着我俩一个月的收入估计是不够。”其实沈隆倒是能根据自己的经验估摸个差不离,他还是往少了说的,怕吓着郭燕。

“一顿饭就吃咱们过去好几年的工资?这也太奢侈了吧?”就算是这,郭燕也吓了一大跳,放到过去在京城那段时间,她那敢想一顿饭能花这么多钱。

“可不光是一顿饭的事儿,你还没算这两张门票呢。”沈隆甩了甩马友友送给他们的音乐会门票,“咱们去看一次演唱会,估计也得一个月的收入。”

“这门票不是四百零八美金么?两张也才八百多啊?那有一个月的收入?”郭燕看了看门票上的售价问道,他俩现在每个月可是三千美金左右的收入。

“你就这么着去看音乐会?那有这回事儿。”沈隆抖了抖自己的衣服,又指着郭燕的衣服说道,“你以为咱们是在国内啊,随便穿个啥就去看音乐会了?在美国,看音乐会得穿正装,咱们俩捯饬上两套,再加上门票,可不就是一个月的收入么。”

这俩月你也不是没见过,但凡卡内基音乐厅、爱弗利-费雪音乐厅有演出的时候,进进出出的男男女女可都是穿着礼服,男的穿个燕尾服、打上领结、再戴个礼帽,女的礼服长裙,这些衣服一看就不便宜。

“我还以为咱们捡便宜了,没注意还得往里面贴钱……起明,你说咱们不去了合适不?”一想起这事儿,郭燕心头就开始打鼓了,这得多少钱啊。

“不去肯定不合适啊,这可是小马给咱们的门票,要是到时候他在台上没看到咱们,估计会不高兴。”马友友今年二十七,比王起明还小几岁,所以他就叫人家小马了。

“那咋办?”郭燕犯愁了,是啊,他们还指望马友友将他们引入纽约主流音乐圈,惹人家不高兴可不好。

“这钱还是得花,我看明天先带你去唐人街找个裁缝店,给你做套旗袍吧,旗袍也能算是礼服,而且符合咱们的身份,都到了美国了,你也该有身好衣服穿;至于我的话,先去二手店里买套便宜的将就吧。”沈隆说道。

“旗袍也有二手的吧?”郭燕可舍不得只自己穿新衣服,既然要买二手的,那就一起好了,反正又不是不能穿,在国内,谁不是从小穿哥哥姐姐的旧衣服长大的?

“男人和女人不一样,我穿二手的倒是没啥,你要是穿旧衣服,别人见了会看不起咱们……”沈隆絮絮叨叨给郭燕说了一堆这里面的讲究,“所以咱们还是给你做身新的吧,还得明天一早就去,音乐会没几天了,去晚了怕来不及。”

“起明……”老公穿二手衣服,省下钱来给自己做新衣服,这可是把郭燕感动地眼泪哗哗的,扑倒沈隆怀里就哭了起来。

回到家中,郭燕依旧沉浸于今天的见面之中,这次见面可不仅仅是涨了见识,更重要的是认识了马友友,看到了进入纽约主流音乐圈的希望。

“诶,起明,你瞅见小马那把琴没有?音色真好啊,比咱们团里最好的那把大提琴都要好上一大截,啥时候你要是能有这么一把琴就好了。”郭燕说起了马友友那把琴。

“那估计是没啥指望了,听说他那把琴得几百万美元呢。”马友友现在拿的那把就是蒙塔尼亚纳大提琴,日后价值三千万美金,沈隆估摸着现在要是拿出去拍卖的话,估计也能卖出几百万去。

“啥?几百万美金买一把大提琴?”郭燕觉得自己脑子不够用了,这岂不是说一把琴就顶得上他们全团好几百年的工资收入?

“嗯,听鲍里斯他们说,小马这把琴是十八世纪的古董,放到咱们国家,那至少也得是乾隆年间的物件儿,之前用的人也是大师,那能便宜吗!”沈隆给郭燕普及了一番知识。

“哎呦喂,要是我能有这么一把琴,那还不得放家里供着,那还敢拿出来拉啊。”郭燕看了一眼沈隆,“嘿,你倒是胆大,刚才还敢上手去拉,要是弄坏了把咱俩卖了都赔不起。”

刚才沈隆用马友友的琴给他演示了一番指法,当时郭燕不觉得有啥,现在一听说这琴的价格,顿时吓得不行,别说弄坏了,就是磨掉一小块漆那也赔不起啊。

“哎,在美国啊,学艺术向来都是奢侈的事情,有这么一句话,叫做三代才能出一个艺术家,意思是说第一代学工科,有了一定的基础,他的孩子们才能有钱去商学院学金融、学经济,等到第三代的时候,家族不用为钱发愁了,才有资格去学音乐、学美术……当个艺术家,因为学艺术实在是太花钱了。”而且还不一定能带来经济收益,每年学艺术的人那么多,最终成名的才几个。

“出国前想着美国什么都好,等到了才知道,美国也不是天堂啊;就咱俩这家庭,放到美国怕是没资格学艺术了。”郭燕长叹一声。

第二天早上起来,他俩就赶紧去了唐人街,找了家裁缝店,给郭燕定做了一套旗袍,然后回到格林威治村,找了家二手店,沈隆给自己挑了一套燕尾服。

过了两天,裁缝店紧赶慢赶,终于在音乐会开幕之前把旗袍给做好了,沈隆换上礼服,郭燕换上旗袍,俩人认认真真收拾一番,然后打了辆出租车,往林肯艺术中心驶去。

马友友给的票不错,位置挺靠前的,郭燕坐在椅子上感受了一番,嗯,的确比当初在国内看音乐会舒服多了。

随着演出开始,马友友出现在舞台上,顿时吸引了全场的目光,郭燕忍不住看了一眼沈隆,什么时候咱俩也能像他一样啊,沈隆面带微笑,总会有那么一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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