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7章 茵蒿城外疯狗村(1 / 2)

把所有时间都花在宝贝孙子孙女身上的郦新桐,完全不知阴爪鬼医出发两天后,顺利来到茵蒿城。

更不知墨擎御竟因此事催促青羽速回神居,直接将善水道长送至茵蒿城城外~~金暮黎的公公婆婆还在城内,在打发他们离开之前,大家还是不要碰面的好。

倪掌柜得知当年的医界小神童就在酒楼门口,激动得飞奔而出。

几位还没走的年轻食客也紧随其后,想看看传得神乎其神的当年小女孩如今是什么模样。

周不宣立在街前,打量四周。

无人知晓她就是阴爪鬼医,所以今日的她,素衣素颜,既未化妆易容,也没戴白纱帷帽。

倪掌柜和一众食客哑了声般,愣愣看着眼前女子的白衣背影。

年长者的心里,还是当年那个小女孩的形象;

同龄年轻人的记忆已然有些模糊,眼前女子和当年那个和他们差不多大的小姑娘更加对不上号。

变化太大了。

差距太大了。

“怎么,当年皮肤黄黄、眼睛黄黄的黄疸症过去了,就不认得我了吗?”周不宣缓缓转身,笑容浅淡,“我爹若是知晓,怕是要夜半跑去敲你们的宅院家门。”

倪掌柜这才回过神,连忙上前几步:“姑、姑娘,真是你啊!”

“是我,”周不宣微笑颔首,又仔细多看倪掌柜几眼,才迟疑道,“你……当年有个与你容貌相似的男人,不仅肤黄眼黄,身痛臂僵,连十指指甲都是黄的,他~~”

“那是我爹!”倪掌柜激动道,“那么多病人,姑娘竟还记得他!”

周不宣点点头:“当年他身子疼痛胳膊僵硬,大小便稀涩,全身上下都是黄的,小便黄得像屋顶尘土,需要大量饮水,属于比较难治的类型,所以有些印象。”

她说的虽是病症症状,但终究是令人难以启齿的话,尤其是一个年轻姑娘对着一群男人。

倪掌柜见几位食客或别开脸或低下头憋笑,也有些不好意思:“是啊是啊,当年若非姑娘和令尊妙手回春,我爹他早就入土见骨了。”

说完,不给周不宣继续这个话题的机会,紧接着道:“姑娘一路来到茵蒿城一定很累,不如先进店休息休息,喝口茶水。”

周不宣颔首:“有劳。”

倪掌柜立即带路,将她引至座前。

殷勤的跑堂小哥已经屁颠颠将泡好的茶水送到,倪掌柜却不给他卖好的机会,抢夺般接过茶壶,亲自为周不宣倒上:“姑娘请喝茶!”

跟出去又跟进来的其中一位食客直直看着周不宣,愣了好一会儿,才恍然想起什么重要之事,连忙抱拳急声道:“姑娘请不要走!”

说罢,转身就往外跑。

周不宣轻轻挑眉。

“啊,我想起来了,”倪掌柜突然道,“这小子幼时有对双胞胎堂弟,姑娘和令尊当年路过他堂叔家门口听见婴儿哭声时曾说,要小心照顾他们,只有过了百天孩子才能保全性命。他堂叔不以为然,结果,俩孩子相继夭折。他堂婶哭晕之后差点疯掉,他堂叔则悔得拿头撞墙,恨自己恨得想悬梁自尽。”

几位年轻食客闻言,不由瞪大眼睛,满脸的难以置信。

“好像是有这回事,”周不宣淡淡道,“当年黄疸病人太多,我爹只能善意提醒,没想到……”

她轻叹一声,“人无名气之时,很难被信任。”

倪掌柜叹道:“的确如此。”

他想请周不宣为自己儿子看病,可眼前还有几个围观之人,且那跑掉的小子可能也要求诊,若不等他,怕是直接寻到自己家里去。

果不其然,刚半盏茶的功夫,便有二人跑得气喘吁吁冲进店里。

跑在前面的是个妇人,身体有些肥胖,因为太过急切,剧烈颤动的胸前汹涌竟如比赛跳兔子。

她直接冲到唯一的白衣女子面前,噗嗵跪下:“求姑娘救救我家小宝儿!救救我家小宝儿!”

周不宣见她伸手即将揪住自己白裙,却又在指尖刚触未触时猛缩回去,便道:“慢慢说,不要急。”

声音不冷不热,语调不缓不急,很有镇抚人心的力量。

妇人不自觉地深吸一口气,调整呼吸。

随在她身后、累个半死的年轻食客半蹲着双手撑膝,呼呼直喘。

“好在距离短,否则饭后这么跑,肠子都得断,”周不宣瞟他一眼,淡淡道,“以后要注意。”

年轻食客连忙道谢,看她的眼神也变得和方才不一样。

妇人情绪渐渐平复下来。

周不宣这才问孩子多大,什么症状。

然后听妇人说其幼子得了一种不知名的怪病,不仅小便不通,还日夜啼哭,当地医师几乎都已看诊开方,却始终不见好转。

“带我去~~”

话未说完,周不宣便抬头止住。

原来是孩子父亲将患儿抱来了。

周不宣倒省了事。

把脉看诊,她写下一方:“将方中之物捣烂,加葱白三根、食盐少许,一同捣成泥状后,敷填幼儿脐部,外加布条扎紧固定,用不了多久,小便就会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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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父亲接过一看,药方中只有简单的两个字:田螺。

倪掌柜见之,不由想起治病方法多种多样、甚是奇妙的善水道长。

他不知,此刻的善水道长正站在城外某村庄,一脸懵。

青羽什么都没说,只把他带出神居扔到这里,他到现在都不清楚自己身在何处。

不过,很快就有人告诉他了。

毕竟,金暮黎眼中那张变化不大的“学生脸”,也是别人认出他的明显标志,尤其是被他救治过的患者。

在农人堆出满脸褶纹的热情笑容下,善水这才知晓眼前的村庄是改了名字的疯狗村。

村名并非特意更改,而是被人叫出来的,原因是~~

数年前,村中一位老农的独生子被疯狗咬伤、有性命之虞,恰巧年少道长路经此地。

当时的善水搜肠刮肚,对狂犬症也是无计可施。

不过,天生该吃这碗饭,正束手无策时,脑中竟灵光一闪,想到古人常用“以毒攻毒”的疗法治病。

于是,老农便按他所言,试着将疯狗脑髓涂在儿子伤口上。

原本是死马当活马医,能不能治好疯病,完全看天意。

没想到,嚯,儿子当晚就好了!

这事一传十,十传百,越传越远,到最后,就传成了疯狗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