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三行诗(1 / 2)

高中生是规定要穿校服的,但学生之间也是有攀比的,既然衣服裤子没法攀比,自然就是攀比鞋子,在男生中尤其是如此。

在地球上,只要是打篮球的男生,没几个不痴迷于篮球鞋的。

所以路小苏一句话,立马把刘鹏刺的通透。

没错,他那双鞋……的确是高仿。

刘鹏的黑脸涨的通红,如果不是有老师在,指不定就忍不住暴打路小苏一顿了。路小苏却只是静静看着他,依旧露出自己招牌式的干净笑容。

拜托,我好歹痴长你几岁,打过的架恐怕是你好几倍,你一个没经验的高中生,路小苏几秒钟就能放倒,他真的一点儿也不慌。

苏晴有些看不下去了,这种瞎胡闹她本来就不喜欢,只好拍了拍手示意安静,开口道:“刘鹏同学,先坐下。”

刘鹏敢顶撞吴老学究,但绝对不会顶撞女神,虽然他现在格外羞愤,但也只能先坐了下来,只想着以后找机会再找回这个场子。

更何况学校里打架可是要记大过的,刘鹏还没有这个胆子。

而且他相信,方亮很快就会狠狠的打路小苏的脸!

写歌和写诗歌都需要才华,二者虽有共通之处,但也有着不小的差别。别看路小苏那首《晴天》写的给力,但也没见他以前拿出过什么惊艳的诗歌。

方亮则不同,魔都高中生诗词比赛,他可是拿过二等奖的。

别说一个路小苏了,整个魔都艺术高中,恐怕都很难找出一个诗词方面敌得过方亮的。

苏晴看了看路小苏,又看了看方亮,开口道:“既然如此,那就这样吧。限时五分钟,你们各自写一首三行诗,全班投票表决。”

三行诗比赛,自然要拿三行诗来比胜负。

三行诗是很有意思的一种诗歌形式,规定只能写三行。这就很考校写诗人的功底了,毕竟三行就要写出意境,而且是以诗歌的形式,可谓难度极大。

顾城的《一代人》就是这类短诗的代表。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

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只有两句而已,意境却被拔得极高。

三行诗,就是类似这种样式的诗歌。

路小苏自然没有意见,方亮肯定也不会有意见。

很难得能在苏晴老师面前露次脸,方亮可谓是使出了十二分的力气。

还没到一分钟,他就举起了自己的手,示意自己已经有了佳作。

同时,他还不忘回头看一眼路小苏,只见路小苏正站着走神。见他看向了自己,路小苏还不忘对他笑了笑。

方亮只觉得这个干净的笑容有些可恶。

“以前班里只有我一个才子,这小子靠一首歌就威胁了我的地位,今天一定要让他好好见识见识!”方亮在心中道。

“那么,请方亮同学到黑板上写下来吧。”苏晴说着,递给了方亮一支粉笔。

方亮起身走到黑板前,他的粉笔字还是写的很端正漂亮的,没多久,一首小诗就在黑板上写了下来。

【你是别人的风景,

却看湿了,

我的眼睛。】

路小苏撇了撇嘴,臭矫情!

但不管怎么说,高中女生或许还真吃这套,不少人看向方亮的目光都要冒星星了。

方亮看了眼路小苏,很得意了笑了笑,然后,他在黑板上又写下了一首。

【樱花落满的梦里,漫寻你的踪影

期盼蓦然的回首,

恰吻你的额头。】

不得不说,方亮还是有那么点捷才的,第二首明显比第一首稍微好些,画面感比较强,就像是在树下,男生悄悄靠近女生,这时,女生凑巧回头,男生的嘴唇意外的碰到了她的额头。

但是……还是好矫情呐!

这人放在地球上,一定会喜欢李清照和纳兰性德这类诗人。

路小苏虽然有点不屑,但班上的学生却是被震到了,不自觉的开始议论起来。

连吴老学究都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八字胡,道:“没想到方亮同学一口气写了两首,而且一首比一首好。”

苏晴倒是面无表情,只是取下了自己鼻子上的眼镜,用衣角擦了擦。

方亮挑衅似的望向了路小苏,全班同学也随着他齐刷刷的望向了小苏同学。

三行诗一开始红起来,的确是以着情诗的形式,所以方亮写的虽然矫情,但也算得上是精品。

路小苏无奈的苦笑了一声,走到苏晴身边,接过了她手中的粉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