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六十七 大水冲了龙王庙(1 / 2)

听了斥候的话,张闿郁闷的心情顿时一扫而空。≧頂點小說,

一把抓了斥候的衣襟,双目瞪得滚圆:“什么肥羊?快给老子仔细说来!若有半点虚言,小心老子把火发泄到你身上!”

斥候伸手正了下有点歪斜的头盔,陪笑道:“渠帅这是说的哪里话?借小人一万个胆子,也不敢在你面前瞎说啊!我们兄弟二人在西面三十多里的一处山坡下发现了一个商队,大约二百多人左右的样子。”

“切,不就是一个商队嘛,二百人的商队能有多少油水可捞?”

张闿听完满脸的不屑,一掌就把斥候推了出去,完全一副强盗作风,根本没有半点军人模样。

斥候被推了个趔趄,头盔掉在了地上也顾不得去捡,极力辩解道:“这商队虽然人少,但却有二十多辆马车,而且是四驾马车。从路上的车辙来看,比咱们去北海之时要深了许多!而且我们兄弟沿途跟踪了十几里,没有一粒粮食落地,颠簸的时候还会发出清脆的金属撞击声,绝对有货啊!”

“带路!”

听完了斥候的解释,张闿顿时两眼放光。

以最快的速度穿上了甲胄,翻身上马,带着一千多吃饱喝足了的匪军跟着斥候向西而去。只留下了百十人在原地看守营帐。

漆黑的夜色之中,张闿率领着部曲一阵急行军,在斥候的引领下摸到了曹嵩商队的宿营地。

借着荒草的掩护,数十座帐篷在夜色中隐约可见,二十多辆马车并排在一起。车上的箱子码放的整整齐齐,有数十名精壮正手持刀枪小心翼翼的看护。

张闿心头窃喜不已。拔剑一挥,一千多匪兵齐齐呐喊一声。挥舞着手里的矛戈刀枪从荒草丛里掩杀了出来。

张闿提剑大踏步的冲锋在前:“男人全部杀掉,女的掳回,一辆马车也不要放走!倘若这是一笔大买卖,咱们就不回下邳了,找个深山落草为寇,过逍遥日子去!

防人之心不可无,因为是做客他人的营帐,所以诸葛兄弟与两名侍卫也不敢同时入睡,而是轮流值夜。总是留一个人在营帐门口观察外面的动静。并且支起帐篷的时候已经选好了退路,背后靠着一片高粱地,关键时刻可以从后面钻出去逃命。

忽闻外面杀声四起,正在值夜的诸葛瑾急忙一把拉起半睡半醒的孔明:“不好,有强贼夜袭,速逃!”

两个侍卫也是一跃而起,各自摸了兵器,跟着诸葛兄弟掀开帐篷,从后面溜进了高粱地。只是这片高粱地面积有限。四人又怕跑出去之后暴露了目标,被贼兵骑马追杀,更是难以逃命,当下便纷纷卧倒在地。将身体埋进了荒草之中。

夜色之中,有一骑自南面徐徐行来。

马上之人身高接近八尺,生的浓眉大眼。皮肤黝黑,憨态可掬。当然。在他自己的眼里应该称作玉树临风,英俊倜傥。因为他就是从历城前往北海投奔天子的逗比程咬金,所以他的认知总是与众不同。

“你奶奶的,老子要向东去北海,竟然掉了向跑到了琅琊!这一路走了八十里,连个人影都没见到,这老天爷莫非想要饿死俺老程么?”

程咬金把一丈七的宣花斧扛在肩上,嘴里一路嘟囔个不停,不禁没有吃上晚饭,还自说自话的把自己弄得口干舌燥。

“这绝对是天妒英才啊,天妒英才!俺程铁牛身怀盖世武艺,天罡三十六斧打遍天下未逢敌手,正要在这乱世建功立业,大显身手,难道要饿死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么?”

程咬金舔了舔干裂的嘴唇,依旧不肯停下吐槽。最恨的就是自己这一路上跑的太急,把箭壶里的羽箭全部跑丢了,要不然射几只野兔充饥,也可以免受这饥肠辘辘之苦。

“唉……人倒霉了喝凉水都塞牙,为啥俺娘还说俺福大命大?莫不是说反话讥笑俺吧?看来俺不是亲生的,弄不好俺来自后世!”

猛然发现前方火光冲天,喊杀声隐约可闻,程咬金顿时喜上眉梢:“哇哈哈……前面有打架的,也不知道是官兵交战,还是强贼劫掠?管他呢,先去抢点吃的再说!”

拿定主意催马向前,嘴里大声吆喝着:“打遍天下无敌手的程咬金大爷来啦,无知鼠辈统统受死!”

曹营之中杀声光四起,刀光闪烁,血雨纷飞。

猝然遇袭之下,曹嵩手下的大部分门客来不及迎战,便稀里糊涂的做了匪军的刀下鬼,只有看护马车的几十名精壮拼死相搏,虽然杀死了百十名匪军,但无奈寡不敌众,纷纷倒在了血泊之中。

张闿手提鬼头刀,引领着十几个心腹,一路砍翻了许多门客,直冲中央的大帐。擒贼先擒王的道理,无论是对军队还是对商队,都一样管用!

曹嵩唯恐帐篷被夜风吹起导致自己感染了风寒,所以让手下钉的特别死,此刻用尽全力也只是拉出了一道缝隙,急忙命爱妾先钻出去逃命。只可惜这个四十多岁的妇人身体过于肥硕,钻进缝隙之后便被死死的卡住,前后动弹不得。

“小老儿,还想逃命么?还不快快跪地受死!”

伴随着一声咆哮,满脸虬髯的张闿手提鬼头刀当先冲了进来,大刀高高扬起,就要去斩杀曹嵩。